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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政协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政协新闻组讨论侧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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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11
第3版(两会专页)
专栏:

  把政协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政协新闻组讨论侧记
本报记者严泉兴李仲春
3月9日上午9点,二十一世纪饭店二楼第三会议室里,来自新闻出版界的全国政协委员开始讨论叶选平副主席在开幕式上所作的《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
孙轶青委员首先发言。他说,八届政协增补了很多年轻的新委员,为政协注入了新的活力。一年来,全国政协在民主监督、机关建设及其他各项工作中都有很大进展,出现了新气象,迈出了新步伐。
汪东林委员认为,报告中提出:“凡属政协工作中需要解决,但不属于政协章程所能承担的,将建议通过由国家立法和其他途径予以解决。”这是以前所没有过的。从各地政协的情况看,政协工作仅有一个《章程》已不够用了,政协工作也要通过人大立法,使之尽快纳入法制化轨道,以保证政协组织民主监督职能的发挥,保障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权力不受侵犯。
沙博理、爱泼斯坦、冯锡良三位委员一致认为,全国政协常委会去年对外交往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今年应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拓宽交往渠道,让外国朋友更好地了解、理解人民政协这一载入我国宪法的基本政治制度,尤其应当加强人民政协的对外宣传工作。
和穆熙委员认为,政协委员一年来视察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视察工作也有待改进。现在,有些委员到基层视察,地方官员层层陪同,忙于应酬,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王乐天委员对此深有同感。
方放委员是今年新增补的全国政协委员,发言显得很激动。他说,人民政协自1949年成立以来,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传统。全国政协应当组织力量,对这一基本政治制度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以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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