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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给外地民工发就业“许可证”由外省驻琼机构按需发放,无证者请勿上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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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12
第4版(要闻)
专栏:

  海南给外地民工发就业“许可证”
由外省驻琼机构按需发放,无证者请勿上岛
本报海口3月11日电记者鲍洪俊报道:海南省为有序管理民工做出新的探索。春节以来,数万张“海南省1994年度外省人员进琼就业许可证”,正通过各省驻琼机构发到外地民工手中。对于大量的无证民工,海南省政府正在组织公安、边防、民政、交通部门进行劝阻、遣返工作。
一个月来,已有大约20万民工越过琼州海峡,这远远超过海南目前的实际用工需要。因为找不着工作,民工们三五成群地在海口市扎堆、游荡。
海南省职业介绍中心主任邹再华告诉记者:“今后将依据外地民工的就业表现,发放就业许可证。许可证只发给遵章守纪、安心就业的民工。对于存在违法犯罪现象的民工,将关上发证大门。当然,以上就业规定仅适用于民工。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获得初级以上职称者,可来琼自由择业,不需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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