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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保障机制实行综合治理河南解决教师工资前清后欠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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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14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建立保障机制实行综合治理
河南解决教师工资前清后欠问题
编者按:为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各地做了大量的工作,拖欠数额已大幅度降低,成效是明显的。然而,一些地方采取的多是临时性的应急措施,因此,又出现了“前清后欠”的现象。要从根本上杜绝拖欠,必须建立教育投入的保障机制。这是个复杂而艰难的课题。河南省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作出了决定,这是值得赞许的。我们相信,对这一问题有了充分的认识、坚定的决心、负责到底的态度,是会找到解决办法的。希望各地都能建立起自己的保障机制。
本报讯河南省委、省政府近日做出《关于保证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的决定》,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建立保障机制,解决教师工资前清后欠问题。
去年以来,河南省先后发生了大面积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虽然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得到了妥善解决,但也一度出现了前清后欠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河南省近日决定采取十二条措施,保证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这十二条措施主要包括:从今年起,各级都要把落实教师工资工作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责任目标进行考核;教师工资的发放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由一把手负总责,哪一级拖欠教师工资,由哪一级政府负责,不得将矛盾上交;各级财政在安排预算时,公办教师工资和民办教师工资国家补助部分要一次安排到位,不留缺口;凡拖欠教师工资的地方,按量财办事的原则,暂停其他各项拨款,集中资金首先保证编制内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对经济落后、财政困难、不能保证教师工资足额发放的县(市、区),在一定期内,农村教育经费由县(市、区)财政和教育部门统一安排使用,保证金额用于发展教育事业,首先按月足额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农村教育费附加要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足额征收,专立帐户,专款专用,分期分批拨付学校使用;中小学校要加快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对公办教师和职工定编定岗,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增人不增工资,减人不减工资,超编人员由教育部门内部调剂充实到乡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或分流从事其他工作,不具备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调入学校任教;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民办教师队伍的管理,计划外民办教师,应一律清退,今后任何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吸收新的民办教师。
要继续采取招生和择优转正的办法,争取用十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好计划内民办教师问题;师范学校要严格按照需求招生,实行指令性计划,不安排计划外招生。师专、中师招生定向到乡,学生入学时要与学校签订协议,毕业后无条件回乡任教,不得到其他行业工作。(李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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