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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警告——我国城市火险隐患扫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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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15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记者述评

  红色警告
——我国城市火险隐患扫描
本报记者毛磊
当火灾造成重大伤亡时,人们常常谈火色变。可灾难一过去又巴不得快点儿忘了它。
就在去年燃烧的几起大火尚未被人淡忘时,今年1月30日杭州一把火又将全市第四大商场——天工艺苑焚烧成一片废墟。
去年是建国以来大火最为集中、损失最为严重的一年,类似唐山林西百货大楼、南昌万寿宫商城、深圳安贸危险品储运仓库、北京隆福商业大厦这样的特大火灾就有146起,共烧毁大中型商场36家,物资仓库23座,工厂、车间63个以及歌舞厅、宾馆、饭店20家。
在去年全国发生的3万多起火灾中,有1600多人丧生,400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亿多元。
灾难之火就是这样以巨大无比的摧毁力,闪电般地把人们辛勤创造的财富焚之一炬。人们眼睁睁地看着工厂、商店、宾馆、仓库、歌舞厅随着缕缕青烟,化为乌有。
由于历史的、现实的、自然的和人为的种种原因,使我们的城市缺乏对自然灾害的应有的预防和抵御能力,缺乏应有的社会安全防范和保障力量,以致一旦出现天灾人祸,就会造成预想不到的严重后果。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头脑。
面对种种火灾隐患,我们再不能掉以轻心了。
问题之一,火源猛增,引发火灾的因素增加。
去年发生的146起特大火灾中,60%发生在广东、福建、山东、浙江、辽宁、上海、江苏、广西、海南、河北等10个沿海省市,其中广东省发生29起,占全部特大火灾的1/5,损失3亿多元,占3/5,有10%发生在外商投资企业;54%发生在商场、仓储单位等流通领域和公共场所;43%是由于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和电器设备不当引起。
在城乡结合部崛起的一批批乡镇企业往往厂房布局不合理,车间耐火等级低,配电系统不符合安全要求,消防器材和设备不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一些企业在经济承包中,大部分没有消防安全内容,承包人的短期行为明显,对现存的重大、特大火险隐患舍不得花钱整改。
近几年,城镇居民家用电器大量增加,家用电器引发的火灾不断增加。据上海市消防部门统计,近年来因电器安装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的火灾占各种火灾总数的32%。易燃气体进入家庭做生活燃料,私藏汽油等等,也增加了新的火灾因素。
问题之二,商品流通多、贮存量大的城乡集贸市场火警火灾亦逐年上升。
一些集贸市场往往是工商、城建部门自行利用老城街、巷改建扩建而成,道路狭窄,摊点、人员拥挤,一旦发生火灾,不仅疏散困难,而且连消防车也无法进入实施扑救。这些集贸市场普遍存在消防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有的地方连一个灭火器都没有,消防水源严重缺乏。相当一部分集贸市场使用玻璃钢瓦作材料制成大跨度拱型天棚,玻璃钢瓦属可燃材料,一旦失火,会很快蔓延成灾。
问题之三,在一些城市缺乏消防水源、消防通道被堵塞的情况令人吃惊。
北京隆福大厦火灾现场,尽管有消火栓,但由于压力不足无法满足灭火要求。
让人着急的是,有时消防车开来了,却不能靠近失火点救火。一些商店集中的街道或居民聚居区,许多消防通道不是搭起了自行车棚,就是堆放着杂物,停放着汽车,还有的私自在路口设置混凝土路障。
据调查统计,目前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至少有1/4的大型商贸中心门前因非法建筑障碍而影响消防车执行任务。一些大型百货商场还常常出现这种现象,仅开一扇大门供顾客出入,其余门厅租给个体户摆摊或堆放商品。万一着火,顾客难以尽快疏散。某市一家由地下人防工程改建的商店,顾客挤在几百米长的货摊前购物,整个地下商店只有一个出入口。
问题之四,高层建筑越建越多消防灭火更加困难。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各大中城市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有人以为,高层建筑物多采用耐火能力较高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不易发生火灾。消防专家告诉记者,其实,高层建筑内部的大量装饰材料和设备大多是可燃或易燃的,而且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排气道、垃圾道等各种竖向管道,就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带来“烟囱效应”。加上高楼受气压风速的影响,一旦发生火灾,火借风势,向上燃烧的速度令人难以想象。此外,高层建筑楼层多,要把人员迅速疏散到地面困难很多,由于垂直高度大,也给扑救工作带来很大难度。这种种不利因素,使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性较之一般建筑更大。
一些高层建筑尤其是某些高层宾馆旅店,在不宽敞的安全通道堆放杂物,阻塞通路,有的竟把楼梯门封死,一旦起火,楼内人员将逃生无门。有些高层居民楼缺乏管理,各自为政,违章乱用电器,或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问题之五,有法难依现象依然存在,潜在火灾危险更大。
据公安部消防局分析,因违反消防法规或违背安全操作规定而酿成的大火,占去年火灾总数的60%以上。
在加强法制建设的今天,消防工作有法难依的问题相当突出。《消防条例实施细则》中明文规定,“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待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后,方可接收使用。”但目前很多建筑工程从施工到竣工都不与当地消防部门联系,某个国家投资上亿元的重要工程,竟然在工程心脏部位的中央控制室留下种种灾险隐患。相当多的企业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投资严重不足,有的建筑工程仍然违背施工前预先要作防火审核,竣工时要进行防火验收的规定,干出了许多不讲科学、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蠢事。有许多今天消防部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明天却敲锣打鼓举行竣工剪彩仪式,根本不把消防部门意见放在眼里。
江西南昌万寿宫商城是个边设计、边施工、边使用的项目。据介绍,当时用低层建筑防火的标准去建高层建筑的防火设施,建筑材料、耐火等级、疏散通道的标准都不符合要求,消防部门多次提出批评,均未被采纳。在行政部门的干预下,商城硬是建成开业了。不幸的是去年5月13日晚大楼失火,因消防设施先天不足,8层楼很快便在大火中全部坍塌,受灾居民200多户近千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据悉,上海、辽宁、四川、山西、广西、河南、广东等18个省、市、自治区人大和政府业已批准颁布了地方消防法规,公安部正在起草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室内装修工程防火规范》等11项全国性的消防法规、规范。
无法可依的局面即将过去,更艰巨的任务是如何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消防工作无疑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不仅靠消防部门,更要靠各级政府、靠全体公民的重视,只有如此,社会巨额财富化为灰烬的悲剧才能减少。(附图片)
众志成城。谭晓波摄
图为江苏南京金陵石化炼油厂一只万吨成品油罐爆炸起火现场。
高梅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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