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1阅读
  • 0回复

加拿大官员致函我驻加大使指出加中海豹合资项目符合有关规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11
第4版(要闻)
专栏:

  加拿大官员致函我驻加大使指出
加中海豹合资项目符合有关规定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前不久,某一国际动物组织公开指责中国上海水产总公司从加拿大纽芬兰省进口5万只死海豹,割取海豹雄性器官制造春药,违反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新华社记者就此事走访了有关部门,据有关部门官员介绍,加拿大渔业部助理副部长贝克最近就加拿大向中国出口海豹事致函中国驻加拿大大使,对有关问题作了澄清。
贝克助理副部长在信中说:“我写信以表达加拿大政府对(加拿大)新领地渔业公司与(中国)上海水产总公司关于海豹合资项目的支持,并且寻求中国政府的支持。加拿大纽芬兰省政府亦强烈支持这一项目。我们对关于制造春药的毫无根据的指责同样感到关切。一些极端组织制造耸人听闻的指控,从而挑起争端和吸引新闻注意已经成为一贯作法。”
信中指出,这一合资项目完全符合加政府基于持续发展原则之上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的政策。加拿大有着传统的法律严格控制下的商业性海豹捕猎。加政府反对只为取得兽体一小部分而捕杀海豹。合资项目是对海豹的整体利用,符合加联邦政府和纽芬兰省政府的法律规定,也完全符合国际上资源保护的规定。
贝克特别强调,加拿大海豹不属于濒危物种,不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管辖,加政府不必为其出口颁发许可证。
加拿大渔业部助理副部长在致中国大使的信中最后表示,1994年的海豹捕获季节在即,希望中国政府能够赞成和批准这一项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