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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挥特约纪检人员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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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17
第5版(两会专页)
专栏:

  进一步发挥特约纪检人员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郭国庆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提出,要“聘请一批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等”;“政府监察、审计、工商等部门组织的重大案件的调查,以及税收等检查,可吸收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参加。”近几年来,民盟盟员先后有6人担任国家监察部特约监察员、4人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4人担任国家审计署特约审计员、1人担任国家教委特约教育督导员,16人参加国务院财务税收大检查等临时性纪检工作。此外,还有78人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56人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它纪检工作。
这些同志根据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发挥自己的专长,积极参政议政,对加强我国的法制建设和审计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如完备刑事诉讼法立法;在一项新的经济政策出台之前,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经济犯罪情况,加强立法,建立法律制约框架;加强审计理论研究,加速审计立法,扩大审计范围。一些同志还提出建议,要提高各级监察、检察、审计机关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并使之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以便更好地发挥作用。这些建议已向有关部门反映,有的已被采纳。
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参加各种纪检工作,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生事物,是加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举措之一。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无论从民主党派或是有关部门来说,都需要不断总结经验,继续探索,使之更加完善。为了把这项工作搞得更好,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和其它纪检工作都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专业性,应由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同志担任。各民主党派推荐人选和各有关部门确定人选时都必须注意这一点,保证各项工作由符合条件的同志担任。
(二)希望中央统战部每年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参加特约工作的同志座谈一次,沟通情况,征求意见,总结经验,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民主党派中央要为参加特约工作的同志做好组织工作,与他们经常保持联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三)国家有关部门每年要对特约工作有一个大体的安排。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补充和完善特约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特约工作的职、权、责,使特约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要使参加特约工作的同志能够及时看到有关文件和内部资料,以便更好地知情出力。
(四)由于参加特约工作的同志大都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岗位工作很忙。为了保证他们能够集中一部分精力搞好特约工作,要设法解决参加特约工作的同志计算工作量的问题。
(该发言同时代表民盟中央常委张纪域、民盟中央副秘书长黄景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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