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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发挥商会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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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17
第5版(两会专页)
专栏:

  努力发挥商会作用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吉林省商会会长李宏昌
去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全国工商联同时称中国民间商会,国家有关部门也相继赋予工商联一些商会工作职能。商会如何发挥积极作用呢?
第一,要广泛组织和团结工商业者积极参加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代表工商业界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有关政策、决策的制定与实施,促进市场经济法制化;
第二,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导行业和企业制定发展规划,指导企业避免盲目发展和不公平竞争,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与市场接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三,要参与社会管理的中介职能,推动宏观管理与微观经营之间的连接和有机运作,协调关系,当好政府的助手,并通过建立基层和行业组织,实现同业联合,开展质量、价格监督,调解和仲裁经济纠纷,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统一的国内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第四,要通过各地商会促进地区间、行业间、企业间的经济联合,加快国内市场体系建设,通过与海外商会接轨,在国际贸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中发挥联系、协助、促进和服务作用,引导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第五,要通过健全的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会计、审计、评估、信息、法律、金融、经纪、培训、咨询、证明等众多服务,组织展销、评优、职称评审等活动,协助进行产权转移等工作,促进企业成为市场主体。
商会的成员构成有其特殊性,他们既有是自然人的一面,又有是企业法定代表的一面,商会会员中的多数人即会员的主体应该是企业的法定代表。所以商会既要做人的工作,更要做企业的工作。前者是工作的接触点,要通过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培养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企业家队伍,以更好地带领企业发展;后者是工作的落脚点,要通过各种富有实效的服务工作,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的有机运转。
商会要正确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政府与商会分别处于宏观管理和中观管理两个层次,二者相辅相成。所以,在实行市场经济的许多国家,商会的地位和作用是仅次于政府的。政府应该对商会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商会则是政府实施宏观管理的参谋、媒介、助手和监督者、服务者。政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可以把部分社会管理和监督职能及政府不宜出面或管理不过来的那些工作职责赋予商会,以不断丰富商会职能,这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完善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商会建设,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这不仅是商会组织自身的任务,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应该抓紧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及时制止部分地区在机构改革中对工商联实行撤并和减编现象的发生;要选调一批懂经济、热心商会工作的精兵强将充实商会干部队伍,推荐和选拔优秀企业家和有经济工作经验的领导干部充实各级商会领导班子,不能把商会变成安排性质的组织,也不能办成行政型机关;要努力改善商会办公条件,树立商会形象,支持商会壮大经济实力,为逐步过渡到会务自理、领导自选、经费自筹、人员自聘的民间商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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