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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召开农业生产合作社代表会议 总结办社经验和布置收获物的分配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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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9-15
第2版()
专栏:

黑龙江召开农业生产合作社代表会议
总结办社经验和布置收获物的分配工作
中共黑龙江省委会最近召开了全省农业生产合作社代表会议。会议除总结今年上半年各地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外,还提前布置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秋收分配工作。会议指出:做好收获物的分配工作,是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重要一环。秋收中首先选择重点进行分配试验,取得经验,然后集训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会计人员和县、区领导分配工作的干部,确定统一分配原则,教会分配方法,再行普遍分配。但各社已收的小麦,除留下农业税和明年的籽种外,应一律准予按男女社员现有的“劳动日”数预借,秋收结账时再最后找清,以满足社员的秋季需要。
会议并提出了三条原则,作为搞好分配工作的依据:第一,在分配中,要贯彻既保证社员私人生产资料取得合理代价又坚持劳动力分红为主的原则。其次,必须贯彻保证社员有更多实际收入的原则,因此除保留农业税额和明年的籽种、草料以及不超过百分之五的公益金、公积金外,应将全部粮食分配给社员,不得统一卖粮,购买大量公共财产和摆大摊子。第三,必须贯彻民主分配的原则:分配必须经过全体社员讨论同意,并在全体社员监督下进行。(据新华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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