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阅读
  • 0回复

人大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通过预算法草案和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20
第1版(要闻)
专栏:

  人大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通过预算法草案和关于人大
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在主席团常务主席乔石主持下,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预算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先后通过了预算法草案和关于授权厦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草案,决定将这两个草案分别提请大会审议。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将这三个草案印发各代表团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根据全国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向大会提出的建议将全国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改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讨论,建议将这个议案列入本次大会议程。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增加这项议程。同时,表决通过了大会秘书处草拟的关于将全国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改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决定草案。这一议案和决定草案将一并印发各代表团审议,提请大会表决。
经各代表团酝酿,同意了由主席团提名补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人选。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这个名单作为正式候选人提请大会选举。
根据各代表团推选的监票人,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通过。
最后,会议通过了大会副秘书长曹志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的处理意见的报告。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