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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环保合作协定在京签字两国环保合作展现新的美好前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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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21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日环保合作协定在京签字
两国环保合作展现新的美好前景
据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记者冯秀菊)今天中午,李鹏总理和细川护熙首相刚刚结束会谈,便出席了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中日政府环境保护合作协定的签字仪式。
这是中日两国在细川首相访华期间签署的一份有长远历史意义的协议。它标志着中日两国10多年中在环保方面卓有成效的合作迈出了新的一步,并展现了新的美好前景。
在热烈的掌声中,国家环保局局长解振华和日本驻华大使国广道彦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有效期为两年的协定上签字。中日双方一致认为,为兼顾当代和子孙后代的利益,为实现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环境是重要的。
早在80年代初,中日两国环保界就开始了交往。
据了解,近年来两国在环保方面的合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1991年中日两国政府换文,日本政府向中方赠款102亿日元,在北京建立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预计1995年底前竣工。
——1992年至1993年间,在日本政府的资助下,中日双方合作进行鄱阳湖水质污染调查及治理方案的研究。这一课题的研究现已完成,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
——1993年10月底,国家环保局同日本环境厅和通产省共同在北京成功地举行了中日环境问题研讨会。
——近年来,中日两国在地区环境合作,如东北亚地区环境合作、西北太平洋海洋环境保护方面也已起步。
解振华说,根据新签署的协定,双方同意在大气污染及酸雨的防治、水污染防治、有害废气物的处置,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城市环境的改善,保护臭氧层、防止全球气候变暖,自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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