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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丝绸公司恃权胡来下属单位职工难以忍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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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2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引以为戒

  枣庄丝绸公司恃权胡来
下属单位职工难以忍受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地处苏鲁交界处的山东枣庄市台儿庄区丝绸公司,四十一名职工集体要求辞职。他们辞职的原因是不能忍受“顶头上司”即枣庄市丝绸公司的百般刁难、摊派和侵权行为。
一九九二年七月十日,枣庄市丝绸公司从台儿庄丝绸公司拿走茧款十万元用于购买奥迪轿车;同年八月三日,枣庄市丝绸公司财务科长王惠新擅自从莒县丝厂结走台儿庄丝绸公司按省计划调拨给该厂的茧款九点六万多元……致使一九九三年春茧帐务长期无法处理;一九九三年省丝绸公司预付给台儿庄丝绸公司五十万元春茧款被枣庄市丝绸公司截留二十六万元;一九九三年,台儿庄区发生严重旱灾,省丝绸公司拨给台儿庄蚕桑生产救灾款一万元,也被枣庄市丝绸公司扣留。更有甚者,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枣庄市丝绸公司公然违反由他们自己以(一九九二)枣丝字第四十八号文件形式印发的《枣庄市丝绸公司人事管理试行办法》中关于“干部任免程序化”的规定,未履行任何程序,便任命两名副经理到台儿庄丝绸公司任职,同时将台儿庄丝绸公司的一名副经理调走。
目前,四十一名职工集体辞职事件虽未了结,但从中至少可以发现三个问题:一是一些部门和个人对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阳奉阴违;二是部分企业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三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一些行业仍管得过严、统得过死,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希望有关方面能妥善处理这一事件,也希望全社会能够引以为戒。
山东枣庄市台儿庄区政府办公室
褚衍明龚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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