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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停战委员会根据我方建议批准两项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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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9-17
第4版()
专栏:

军事停战委员会根据我方建议批准两项协议
【新华社开城十六日电】在军事停战委员会十六日会议上,根据朝中方面首席委员李相朝中将的建议,双方批准了“关于新闻机构代表进入非军事区的规定”和“关于军事停战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及各该机构人员的证明文件、徽记和识别标志的协议”。
李相朝将军在十六日的会议上通知美方,朝中方面已根据停战协定第二条第十三款子项的规定,完成了从非军事区内北部地区清除危险物及清除出安全通道的工作,所有在我方非军事区内从事上述工作的非武装人员,已在十三日二十二时撤离非军事区。
在停战协定所规定的时期内,朝中方面在所控制的非军事区内清除了二百一十一个布雷区,清除出十万个以上的各种地雷和爆炸物,并为联合观察小组清除出许多安全通道。但是,美方对于在它控制的非军事区内清除危险物和清除出安全通道的工作,却采取了拖延和不负责的态度。到十一日为止,美方只清除了三十二个布雷区。在许多地方,由于美方并未彻底清除危险物,已使联合观察小组的工作感到许多不便。
【新华社开城十六日电】军事停战委员会十六日会议批准的“关于军事停战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及各该机构人员的证明文件、徽记和识别标志的协议”,将在批准后的第五天二十四时开始执行。协议规定:军事停战委员会除双方委员外,每一工作人员均佩带宽约十公分、长约四十五公分的黄色臂章。全体人员均须持有由秘书处签证的身份证。临时批准进入非军事区工作的双方人员,由各方分别发给临时徽记,并将徽记的式样通知另一方。军事停战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使用的车辆上,插有一面半公尺见方的黄色旗子;在飞机上漆有环绕机身及每一机翼的三道黄条,直升飞机上漆有环绕尾干和机身的三道黄条;船只上除插有一公尺见方的黄旗外,并在船身左右舷的前后,各漆有三条黄色垂直线。
在这以前,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已制定了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与工作人员的徽记及识别标志,并已开始使用。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全体人员佩带的臂章上,有由红、白、蓝、黄四种颜色的四个等腰三角形组成的正方形。在车辆上插有由四种颜色的四个三角形组成的方形旗子,车身前后的防挡杠上均漆有四种颜色的垂直线。普通飞机的识别标志是在飞机后缘与安定装置的前缘之间,漆有宽约十公分的四种颜色的长带四条,直升飞机的尾干按普通飞机标志办法标志之,机舱部标以宽十公分的环圈,外圈为红色,其余各圈依次为白、蓝、黄三色。船只上挂有与车辆相同的旗子,在船只的左右舷的前后,标以宽十公分、至少长四十公分的四种颜色的垂直线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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