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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分社负责人指出新界原居民继承权问题应由中英双方磋商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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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27
第4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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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香港分社负责人指出
新界原居民继承权问题应由中英双方磋商解决
新华社香港3月26日电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朱育诚25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界原居民的继承权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港府现在支持《新界土地(豁免)条例》的修订,是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这个问题属于跨越1997年的一个重大事务,应由中英双方通过外交磋商加以解决。他批评有人借此分化港人,制造对立,引起社会不稳定。
新界原居民先祖自宋朝末年在新界定居,1000多年来一直维持典型的家族制农村社会,有关土地物业一向依循先人传统习俗,只由男丁继承。1910年,港英当局制订《新界条例》,强行宣布新界内所有土地属英女皇所有,遭到新界居民的强烈抗争,港英当局只得在条例中允诺新界居民的土地物业继承权“可按传统方式不变”,即“男性继承”。70年代,香港新市镇拓展计划向新界渐次推进,港英当局在迫令新界居民拆迁的同时,另行批地给原居民重建家园,沿用旧村名称,并承诺原有继承关系、继承方式不变。
1993年11月,港英当局向立法局提交《新界土地(豁免)条例》草案。为了尽快解决受《新界条例》影响的新市镇几十万非原居民土地物业继承权问题,草案中对可免受《新界条例》约束的非农村用地继承权问题作了详细规定。新界原居民对此表示支持。但是,今年3月10日,港英当局突然宣布,要修订正在立法局审议的《新界土地(豁免)条例》草案,规定包括原居民在内的所有新界女性,对新界土地物业都拥有继承权,引起新界原居民的强烈抗议。
对此,朱育诚说,新界原居民的权益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都对此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港英当局提出的有关修改意见,违反了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香港立法局作为一个法律咨询机构,没有权力作这样的修改。如要修改也要征求新界原居民和他们的乡议局意见。港英当局的做法是不尊重新界原居民的合法权益的表现。
朱育诚说,中方一贯支持男女平等。现在有人提出这个问题,其目的不是男女平等,而是要分化港人,制造对立,引起社会的不稳定,这是中方反对的。朱育诚强调,修改新界原居民的继承权,这是跨越1997年的一个重大问题,应由中英双方通过外交磋商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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