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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襄上证”挪用客户资金从中渔利证监会令其整顿并没收违法所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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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06
第2版(经济)
专栏:

  “农襄上证”挪用客户资金从中渔利
证监会令其整顿并没收违法所得
本报讯记者施明慎报道: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了对农业银行襄樊市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简称“农襄上证”),在代理和自营买卖“延中”股票过程中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
去年9月16日,“农襄上证”通过业务渠道,获知深圳宝安集团大量购入“延中”股票的内幕消息。从次日起至9月27日,“农襄上证”分三次自营购入62.78万股“延中”,获利1671多万元,现仍持有5300股“延中”。从去年9月17日至27日,“农襄上证”动用资金672万元,其中绝大部分是挪用客户存入的保证金,构成“违背客户真实意志、损害客户利益”的违法行为。并且该证券业务部在资金渠道、管理人员、信息利用、帐务处理方面混淆了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的界限。为此,证监会决定:
一、对“农襄上证”的1671多万元非法收入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该证券部现存的5300股“延中”,限其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卖出。卖出价格高于去年9月17日每股平均购入价格9.64元的部分予以没收。
二、对“农襄上证”处以罚款200万元,上缴国库。
三、停止“农襄上证”自营业务两个月,令其内部整顿。届时证监会将会同人民银行对其进行检查验收,根据整顿效果决定是否恢复自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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