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阅读
  • 0回复

亡羊应补牢——农村家畜被盗现象透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2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亡羊应补牢
——农村家畜被盗现象透视
我市近几年,农村盗羊案件不断发生,挫伤了农户养羊的积极性。
“顺手牵羊”——腥味甚浓
每年秋末冬初,羊肉市场行情开始红火,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收购羊的幌子,干起了“顺手牵羊”的肮脏勾当。
陈志宏家饲养了8只羊,1993年11月17日有2个羊贩子上门买羊,8只羊开价240元,陈志宏坚持低于320元不卖。双方谈崩了。第二天,他准备把羊拉到集贸市场上卖,可到羊圈一看,发现里面有一大摊血,两只刚生下不久的小羊被戮死,8只大羊全没了。羊圈里有一张纸条上写着:“白天出你240,晚上一分都不给。”
1992年12月18日凌晨两时多,村民刘华东起床上厕所时,看了一下羊圈,发现3只20多公斤重的羊突然不见了,事后他在离家不远处发现了自家3只被杀死的羊。他隐蔽在蚕桑田“守羊待贼”,在邻居的协助下终于抓住了偷羊贼。原来这个贼在这天夜里杀了4家的9只羊。
“羊城暗哨”——战斗不止
1992年12月25日晚上8时多,一个蓄着小胡子满身羊腥味的青年人,来到东台市四灶小街一个体饭店吃饭,被身着便衣的公安人员和联防队员叫到派出所。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他不得不承认是盗羊团伙的主犯之一。这个盗羊团伙从1992年9月至12月间,流窜于东台四灶、海埝、头灶、六灶、城东等乡镇,作案20余起,盗得5乡镇75户128只羊,价值7200余元。
1993年12月27日,东台市公安局破获一个9人犯罪团伙。这个团伙从1992年10月至1993年12月,作案20余起,窃得山羊74只,价值4300余元。
1993年12月,东台市公安局组织了打击盗窃家禽家畜的专项斗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破获犯罪团伙7个,偷羊案100余起。
“亡羊补牢”——势在必行
我地区农村盗窃家禽家畜犯罪活动如此猖獗的原因,是一些地方的领导和群众没有正确处理“亡羊”与“补牢”的关系。
参与“补牢”的意识淡化。目前,在农村有的地方,大声疾呼“亡羊”的人不少,真正动手抓“补牢”的人不多。“补牢”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如果把“补牢”的着力点仅寄托在公安政法部门身上,根治偷盗现象就难以奏效。
“补牢”组织措施要加强。东台市五烈镇三曹村有一个9人组成的护村队,每天晚上在村内巡逻。护村队自1991年6月组建以来,这个村没发生过偷鸡、偷羊的案件。可是另一个村的护村队,只坚持了一年就解散了。随之,偷鸡、偷羊案件接连发生。据不完全统计,这个村仅1993年10月至12月,就有27户的130多只鸡被偷,5户的9只羊被偷。这个鲜明的对比,说明建立联防队,开展群防群治,是最有效的“补牢”措施。
“补牢”应共同努力。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无疑是一种积极举措。但在农村,必须强化整体“补牢”的观念。现在个别地方有一种怪现象,“有钱买棺材,没钱买药吃”,一旦“亡羊”了,说得是慷慨激昂;一旦讲“补牢”却又这困难,那困难,根本推不动。要想把“亡羊”与“补牢”很好地结合起来,上上下下应共同努力。 
    
  江苏东台市公安局王凤友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