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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与“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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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28
第2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村经济随笔

  “流”与“稳”
吴酩
古语道:流水不腐。足见先人早就认识“流”则活的道理了。当然,今人的眼界要开阔得多,对“流”则活的理解也深远得多。
单就经济讲,“流”起码可以从三个角度认识:一是“流”的距离越来越远,出乡,越县,跨省,渡洋;整个地球逐渐形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二是“流”的范围越来越广,有形的如产品、资源、资金、人员,无形的如信息、技术、产权,世间万物几乎无所不“流”。三是“流”的方式越来越先进,由陆及海至空,电报、电话、电传,越“流”速度越快,世界则变得越来越“小”。这就是市场的魅力!是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发地“调动”着资源,使它们组合得更加合理,以实现经济的高效率和高效益。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流动”经济,“流”是它的本质特征,不止不息的“流”带来了无穷无尽的活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当然也要在合理的流动中,逐步实现规模经营,产生规模效益。
“流动”是有序的,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正体现了这一点。而在“看不见的手”力不能及或“调动”失当的时候,国家就要用宏观调控的手段来维护“流动”秩序。
“流动”又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因为“流”与“止”,“动”与“静”,本身就是矛盾的统一体,互为条件,相反相成。就拿滁州农村深化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来说,如果没有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保证土地原承包者享有一定受益权这一“静”与“止”,就不可能有转包、入股、租赁这一“流”与“动”。一些农民宁可让地荒着、闲着,也不情愿把它白白转让给别人。如果用强行剥夺的办法扩大经营规模,则会引起群众的不满,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甚至激起社会动荡。
滁州探索土地使用权流动的方向是正确的,虽然刚刚起步,但“流”的好处已经显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流”的范围会逐步扩大。各地也陆续要遇到这一问题,需要提请注意的是,由于我国人多地少,二三产业又不够发达,土地流动、集中必然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希望大家不要只看到“流”的好处,忘记了“流”的前提。因为,没有相对的“稳”,土地也不可能顺当地“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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