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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口:水费改革——水利投资体制改革调查之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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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28
第2版(农村经济)
专栏:

  突破口:水费改革——水利投资体制改革调查之二
本报记者周泓洋
水既是商品,就存在一个投入与产出比的问题。
广东省通过立法实行水利有偿服务,努力建立、完善水利价格体系。他们把水费改革作为水利改革的突破口,改变过去无偿或低标准收费的传统做法,实行“以水养水”,“以堤养堤”,为水的商品化探索新路。1993年全省国管工程单位水费收入达1.6亿元,比1992年增加62%。
堤围防护费是广东水利改革中又一项重要内容。广东全省江海堤围1.7万公里,保卫区内工农业总产值占全省的70%,是广东经济命脉所在。江防堤围每年需3.4亿元的维修费用,大大超过国家给广东的全部水利投资。靠拨款解决,既不可能也不现实。他们联系实际落实“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这一方针,开征堤围防护费。1984年,省人大审议通过《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按“受益者合理负担”政策对受益的工商企业全面计征堤围防护费,1993年全省国管堤围工程收防护费6166万元。
完全靠征收水费还存在一个负担问题,而且毕竟有限,对兴建水利工程所需要的大量资金还不能满足。怎么办呢?中山市的做法引起了记者的兴趣。中山原计划从1991年起用5年时间完成全市水利工程达标任务。1991年的一场台风冲垮了刚刚垒起的堤围,这一年我国华东地区也同样遭受着洪灾劫难。
水利设施滞后的状况已使一些投资的外商望而却步。中山的干部群众意识到水利这一硬件的重要,毅然决定3年完成5年的任务。他们突破了“等、靠、要”的旧模式,大胆举债,市镇水利部门共贷款1.2亿元。资金的及时到位,确保了达标任务提前两年完成。1993年的一场台风,大水冲入澳门市区,居民、商店、企业损失惨重,在中山有工厂的澳门外商个个担心在劫难逃,赶来中山一看,没事。
借债是要还的,记者问钱如何还,省水电厅朱福暖介绍说:“一部分靠堤围防护费;还有就是巧妙地运用资金的时间差。实际上堤防都安排了投资计划,5年内资金都会到位。先贷款用于工程建设,待资金完全到位后,再加上堤围防护费,贷款可以如期归还。中山运用贷款,利用时间差,既解决了危在旦夕的水患,又能按期还贷。这种作法在水利系统尚属首创。”
水利投资体制改革亟需向深度发展,理顺责、权、利之间的关系应当是深化改革的要务:拓宽资金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增加对水利事业的投入;在充分认识水利事业对全社会巨大作用的同时,水的商品属性应当予以明确,并按照商品的价值规律来对待水的非社会公益性的部分,讲求投入产出比;综合平衡协调分配水利建设投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投出去的资金要切实加强管理,在保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的前提下,灵活地搞好水利行业的综合经营。四川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创建和股票上市,不仅有效地解决了水利发展的资金问题,更为水电企业的经营机制改革探索了经验。深圳市水利局曾于1986年撤消,1990年得到恢复,1993年改为水务署,水行政职能不断得到加强,并开始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经营,这些都是水利改革向深度迈进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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