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阅读
  • 0回复

尽职尽责团结合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3-30
第5版(参政议政)
专栏:

  尽职尽责团结合作
柳德茂
我是1985年从北京到湖北省保康工作的。作为一名党外干部,我先后担任县化学矿山公司副经理、经理,县燃化局副局长,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几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深深感到:要很好地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任务,做到守职尽责,必须注重和努力搞好合作共事。
担任副局长之初,我思想上有畏难情绪,认为自己是党外干部,怕说话无人听,工作不好开展。这时分管工业的原县委书记王国良主动与我结对子交朋友,我也敞开心扉和他交谈;局党组领导及时和我交心谈心,我也把自己的顾虑和想法和盘托出。局党组还多次在不同的会议上树立我的威信,有关重大决策,包括人事、纪检、监察等方面的问题,都以党组扩大会的形式让我参加,把我视为同志,而不是“党外人”,在这种融洽的气氛中,我充分发挥自己的特殊作用,主动和党外干部、知识分子交友谈心,协助局党组做好他们的工作。
党外人士到政府部门任职,是党和人民的信任,它意味着责任和奉献。因此,正确认识自己的岗位和责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是搞好合作共事的必备条件。
为了做好工作,我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以便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前些年,我县矿产开发中采富弃贫,资源浪费严重;销售中竞相降价,乱发补助突出;管理混乱,效益低下。如何使矿产开发走上良性轨道,提高企业效益?带着这个问题,我深入到矿区调查,走访了全县矿山企业的主要领导及部分职工,分析了省内外主要产磷区多年来的生产经营经验和教训。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规划,统一管理”意见。这个意见得到了局党组、县经委领导的支持和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的重视。随后县政府制定下发了磷矿开发的“八统一”管理办法。这个办法的贯彻和实施,使我县磷矿开发步入了良性轨道,大幅度提高了磷矿开采效益。
我在完成政府部门工作的同时,没有忘记县政协副主席的自身职责,积极参政议政。1992年,我在县政协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对锰矿的调查”提案,受到了县经委领导的重视。并付诸实施。对我县磷化工发展,我提出了“整体规划,土地预留,系列开发,规模效益”的建议。这个建议也得到了县政府的重视和采纳。现在我县成立了磷化工开发小区,并开发了黄磷、磷酸、三钠、五钠等磷化工系列产品。
总之,我认为紧紧依靠党组织,搞好团结合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非党干部在合作共事中定会大有作为。
编后:本篇摘自湖北省委统战部主办的《统一战线》杂志发表的《我是怎样和党内同志合作共事的》一文,标题作了修改。希望各地统战报刊和民主党派主办的报刊,经常向“参政议政”专版提供稿件和照片,以扩大这个版的报道面,增加信息量。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