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5阅读
  • 0回复

关于97年后香港主要官员提名任命问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01
第1版(要闻)
专栏:外交部发言人发表谈话

  关于97年后香港主要官员提名任命问题
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外交部发言人表示,关于1997年后香港主要官员的提名和任命问题,中方将严格按照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规定办事。
发言人是在今天下午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回答提问时说这番话的。记者的问题是:港英方面表示过渡97年的主要官员名单拟妥,希望与中方讨论。中方作何反应?
发言人说,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已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央政府任命。可见主要官员的提名权和任命权分别属于行政长官和中央政府,而不是由英方提名,与中方商定。中方将会严格按照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这些规定办事。
他说,“中方真诚地希望目前在香港政府各部门任职的公务员安心工作,97年后继续为特别行政区政府、为港人服务。”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