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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民政局挪用资金受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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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0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长沙县民政局挪用资金受查处
据新华社长沙4月2日电(记者文伯其、通讯员贺樵春)湖南省长沙县民政局违反财政纪律,挪用专项资金80多万元,用于建办公楼、购地皮等,被审计机关查处。
据查,长沙县民政局在1992年11月至1993年9月期间,先后挪用救灾、救济及救灾后备保险基金40.5万元,用于建办公楼、宿舍、商品房;该局下属单位县农村救灾保险互济会挪用救灾保险后备基金38万元,借给某机械厂等单位牟取利息;挪用3万元到开发区买地皮,共计81.5万元。由于救灾保险后备基金大量被挪用,直接影响该会承担的救助工作。
长沙县审计局经过审计调查,对该县民政局违纪问题作出审计处理:限期追还被挪用的全部专项资金,对县民政局处以罚款20250元;对主要责任人县民政局局长处以本人2个月的基本工资的罚款,并建议县委、县政府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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