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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欢迎更多台商投资依法保障台商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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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01
第10版(台港澳)
专栏:保护鼓励台商投资促进两岸经济发展

山东
  欢迎更多台商投资依法保障台商权益
本报讯山东省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刘鸿喜表示,去年鲁台经贸合作大步发展,他透露了该省今年引进台资的新举措。
刘鸿喜说,去年来山东的近5万名台胞中,工商经济界人士达2.1万多人。去年全省新批台资项目1154项,总投资额18.1亿美元,合同台资额9.4亿美元,分别是上年的1.8倍、1.4倍和1.5倍。截止到去年12月底,全省已累计批准台资项目2140项,总投资额38.2亿美元,合同台资额18.1亿美元。从去年的情况看,台商投资的领域进一步拓宽,投资方式更为灵活多样,已开工投产的台资企业多数效益较好,能够盈利。台商企业明显的经济效益,增强了台商来鲁投资的信心和热情。不少台商继续追加投资,扩大企业规模和生产能力。
他指出,台资企业的增加与发展,对于山东更快地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壮大山东省的经济实力,加快全省改革开放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步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刘鸿喜表示,山东省今年将继续把对台经贸工作放在首位,抓出新成绩。
首先,进一步加强对台经贸工作,拓宽思路,争取今年鲁台经贸有新的突破。最近将邀请在山东投资较多的台商举行一次大型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情况。还将着手与省经贸部门联合组织部分行业,围绕重大技改项目,开展对台招商引资工作。
其次,协助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认真解决吸引台资中存在的问题,抓紧建设投资区,在有计划、多渠道、多层次地吸引中小台商来鲁投资的同时,欢迎更多的台湾大商社、财团企业来鲁投资。
第三,积极配合业务部门向政府反映台商的正当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障台商投资的正当权益。在台商比较集中、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成立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协助办好现有台资企业。
另外,加强咨询服务工作,成立鲁台经贸服务中心,做好台胞接待工作,协调各地对台经贸服务机构,形成全省范围内的咨询服务网络,开展工商征信等活动,更广泛地为台资企业,为招商引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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