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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的起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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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06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教育孩子怎样做人

  精神文明的起点
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金开诚
什么是“基本的做人道理”?这要从人的特点讲起。人的最大特点就是有社会性。也就是说,由于个体要与他人共同组成分工合作、结构有序的群体,并共同努力以保证群体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个体必须具有与群体相容与协作的特性。具有这种特性便符合“做人的道理”;反之,便不符合“做人的道理”。
近代心理科学证明,个体在“婴儿期”的末段,“已逐步能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主体,是一个与客体相区别的主体”。因此,从那个时候起,儿童在心理上便开始面临如何恰当对待客体的问题(客体主要指他人、家庭、集体、国家等。自然物和社会创造物也都是客体,但现在姑置勿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家庭教育始终倾向于以儿童主体为中心,不但满足他的种种不合理要求,而且还教他到了外边也不能吃亏,只能占便宜,那么这个孩子就将沿着自私而且任性的道路发展下去。反之,家庭教育如何引导儿童去认识自己以外还有他人,还有家庭、集体与国家,从而逐步分清什么样的行为合理,什么样的行为不合理,他就能够按照“基本的做人道理”成长起来。《三字经》说“融四岁,能让梨。”孔融让梨本是微不足道之事,何以千百年来脍炙人口?这就因为孔融刚刚形成主体意识(实足年龄三岁)便已知道主体以外还有客体,并作出了正确的对待,说明他已按照“基本的做人道理”迈出了一大步。
中国传统文化对“基本的做人道理”讲得很多。例如《礼记·礼运》所载的“十义”,即所谓“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贞、长惠、幼顺、君仁、臣忠”。这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做人道理,提它干什么?要知道“十义”中包含着一个很值得注意的思维模式,那就是对人的“双向要求”。即使你是老子,也要慈爱,儿子才会孝顺;即使你是皇帝,也要有仁德,臣下才能效忠。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种“双向要求”的实际内容当然是不平等、不合理的,现在既用不着,也要不得。但“双向要求”作为一个处理主客观关系的思维模式却有显著的社会性与合理性,在不同的社会中可充之以不同的内容。例如在今天,就可充之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人的主体意识往往有很大的蒙蔽性与盲目性,使人自发地只想到主体而忽略客体。为此孔子一再提醒人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使人心中存一个恰当对待他人的朴素标尺。坑害他人很少有能不自食其果的,因此为人父母者还是要多教教子女“做人的道理”,使他能较为正确地对待主客体关系;若一心只想让子女在社会上占尽便宜,那结果必然是爱之反以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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