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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总理同芬兰总理阿霍会谈中芬两国总理会见芬兰企业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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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07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鹏总理同芬兰总理阿霍会谈
中芬两国总理会见芬兰企业家
本报北京4月6日讯记者吕岩松报道:今天下午,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人民大会堂同应邀来访的芬兰总理埃斯科·阿霍举行了会谈。
李鹏总理愉快地回忆了他1992年出席在巴西举行的环发大会后途经芬兰时受到的热情款待。他说,当时我们之间进行了富有成果的会谈,至今记忆犹新。
阿霍总理表示,李鹏总理对芬兰的顺访时间虽短,但非常成功。他说,近几年芬中在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进行了很好的合作,两国经贸合作还有很大潜力。两国领导人的互访对进一步推动双边关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希望双方共同努力,保持这种发展势头。
李鹏总理指出,近几年来中芬关系发展顺利,特别是经贸关系有了较大发展。两国经贸额平均每年递增20%以上。科技合作项目目前已有几十项,大多数成果显著,有的已走上了技贸结合的轨道。在文化、教育等其他领域,两国也进行了良好的合作。
李鹏总理说,芬兰在森林培育、木材加工、环保等方面经验丰富,值得我们借鉴。双方在这些方面合作机会很多,发展的潜力很大。这次随同总理来访的还有许多企业家,这对增进中芬两国企业的接触和合作十分有利。我们欢迎更多的芬兰企业家参与中国的建设。
在谈到国际形势时,阿霍总理说,冷战结束后新的国际秩序没有建立起来,世界上还存在许多地区性的问题,联合国在解决这些问题上应发挥重要作用。
李鹏总理指出,虽然国际形势从总体上讲有趋向缓和的一面,但仍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如经济衰退、民族矛盾、领土争端、地区冲突、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贫困化等。我们应努力建立一种新的国际秩序,具有不同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所有国家应和平共处,共同努力解决世界和平与发展两大问题。
在谈到人权问题时,阿霍总理表示,芬兰主张就人权问题进行坦率、友好的讨论,而不去批评或指责别人。
李鹏总理阐述了中国政府对人权问题的原则立场。他强调,生存权和发展权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至关重要。谈人权不能忽视国与国之间在文化、历史、传统和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也就是说不能忽视一国的国情。这一重要主张已经载入了去年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中国愿意在平等、友好、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就人权问题进行对话。
李鹏总理还向客人介绍了当前中国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
他说,保持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有了稳定的国内政治局面及和平的国际环境,经济才能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才能提高。
阿霍总理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形势十分感兴趣。他说,欧洲现在经济增长缓慢,因此加强同中国的经济贸易合作、芬兰企业界积极参与中国的建设,对芬兰的经济十分重要。
阿霍总理邀请李鹏总理在方便的时候访问芬兰。李鹏总理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会谈结束后,双方签署了中芬1994年—1996年文化交流计划和黄河防洪减灾系统建设项目的技术及商务合同。两国总理出席了签字仪式。
会谈前李鹏总理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广场主持仪式,热烈欢迎阿霍总理。李鹏总理的夫人朱琳,国务委员兼国家科委主任宋健,民进中央副主席梅向明,国务院外事办公室主任齐怀远,陪同团长、水利部副部长严克强等出席了仪式。
晚上,李鹏总理在人民大会堂设宴款待阿霍总理及其一行。
本报北京4月6日讯记者吕岩松报道:中国、芬兰两国总理今天下午举行会谈后,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随同埃斯科·阿霍总理访华的芬兰企业家。
两国总理在讲话中对近年来中芬关系的顺利发展表示满意,认为两国在各个领域的友好互利合作潜力巨大。
李鹏总理对芬兰企业界人士表示欢迎,希望他们更多地参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到中国来投资办厂,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
阿霍总理希望芬中两国在传统领域中进一步发展合作关系,并对两国经贸合作的广阔前景表示乐观。
两国总理还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附图片)
4月6日,李鹏总理举行仪式欢迎芬兰总理阿霍访华。图为少先队员向阿霍总理献花。本报记者孟仁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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