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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报价的“妙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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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05
第9版(经济生活)
专栏:消费者说

  广告报价的“妙用”
余立平
晚报、电视报的广告栏刊出各商行商品的品种和报价,这为购买者带来了一些方便。
然而,在这些广告的“方便”中也常有“恼人”的事发生。日前,我的一位朋友按报纸广告上登的价格,专程到一家颇有名气的商行买彩电,却比广告标的价格高出200元,待问及为何言而无信时,答曰:我们送广告到刊登出来,已过十数日,这批货与那批货的进价不同,自然要高出来了。这一答复似有道理,但朋友感到是受了一种愚弄和欺骗。
首先,该公司广告特别注明“按广告价格销售”,而并没有说此信息何日提供或此售价到何时截止,那么顾客购买就应以此为依据而不能随意变价;
第二,作为刊登广告的客户,并非不清楚广告登出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价格有变,应及时更改广告。以价格变化为理由辩解、掩饰,是站不住脚的;
第三,假广告浪费了顾客的时间和精力,是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的行为,要负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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