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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第二区人民政府等机关不应对公文函件拖延不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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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9-21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温县第二区人民政府等机关不应对公文函件拖延不复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诚实来信:我院在去年司法改革运动中所复查的部分案件需要到外地调查材料,就分别转请有关机关代为就近查询。由于多数有关机关的大力协助,绝大部分案件已胜利结案。但也有些机关对我们的信件拖延不理,致使一部分案件至今不能结案。如去年十二月和今年一月我院曾分别函请河南省温县(原平原省)第二区人民政府和湖北省运输公司樊城分公司就近了解某些情况,但上述机关直到现在还没有把材料寄来,也不给我们回信。这种对待机关公函采取拒绝处理的态度是不对的。希望他们立即改变作风,主动地检查一下处理机关公函和人民来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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