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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把实事办好 又不增加群众负担泰安解决城乡居民难题12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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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10
第1版(要闻)
专栏:

  既把实事办好 又不增加群众负担
泰安解决城乡居民难题12件
本报济南4月9日电记者贾建舟报道:不久前,山东省泰安市最后一批700多户居民喜气洋洋地迁入了新居。至此,这个市群众住房难的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到去年底,泰安市办了12件大事,包括居民住房在内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水、用电、用气、供热、购物、通讯、行路、旅游、就业、上学等问题。
1985年,泰安地改市以后,随着城区人口的增多,水、电供应,居民住房、就医、购物,青年就业、孩子上学等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从1990年开始,这个市坚持每年为群众办几件实事,解决几项难题。
为把实事落到实处,每年年初,这个市都要将当年确定要办的实事,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公之于众,让群众监督。泰安是一个贫水区,过去城市供水断断续续,居民用水很不方便。1992年,市委投资3000多万元,采取义务劳动、军民共建等办法,建成了18公里长的引水工程,城市日供水能力由2万吨,一下子增加到10万吨。
在办实事过程中,泰安市坚持既要把实事办好,又不给群众增加负担的原则。要完成旧城区全部改造的计划,没有2亿元资金拿不下来。这个市采用旧城改造“成片滚动开发战略”,边开发,边建设,拆除了1万多户平房,新建了200多万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购物等基础设施。居民的住房面积由4年前的平均每人不足5平方米提高到1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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