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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首相选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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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10
第6版(国际)
专栏:答读者

  日本的首相选举
问:贵报载,日本首相细川4月8日宣布辞职,是否可以理解为已经辞职?(——司法部 刘松林)
答:日本细川首相在4月8日下午举行紧急记者招待会,宣布辞职下野。准确的理解应是细川即将辞去首相的职务。正式辞职,一般要等到新首相候选人基本明确、国会为选举新首相召开众参两院全体会议的当天;正式辞职时还须履行手续,举行全体内阁成员会议,实行内阁总辞职。日本宪法规定,政府在法律上不能出现“空白”,在首相出国访问、或因故出现首相缺位时,可指定资深阁僚临时任代理首相(正式首相必须由国会选举决定),即使在内阁总辞职之后,在新的内阁总理大臣被任命之前,内阁仍继续履行职务。
问:日本新首相如何产生?
答:日本实行的是“议院内阁制”。日本宪法规定,内阁在行使行政权时对国会负连带责任。国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会由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政党是议员的“集合体”,作为基本行动单位,推行“政党政治”。依照国会的决议,首相从国会议员中“指名”(选举)产生,内阁半数以上的成员必须是国会议员,国会是内阁的基础。
选举首相时,国会要分别举行众、参两院全体议员大会,进行“指名”选举。议员采用记名的方式,对参加竞选首相的候选人进行投票,票数过半数者获得“指名”(当选);不足半数时,对得票最多的前两名进行表决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如两名候选人得票相同,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另外,当众、参两院的选举结果出现不一致时,则举行两院协议会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则以众议院的选举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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