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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墙内的女管教——记天津市第一监狱四大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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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12
第10版(法制纵横)
专栏:在司法行政战线上

  高墙内的女管教
——记天津市第一监狱四大队
张玉华
在天津市第一监狱的高墙内,四大队是一处相对独立的地方,这里是全市唯一管理改造女犯的场所。二十五名女管教干部常年在这个特殊的岗位上默默地从事着教育人、改造人的工作。
除具备罪犯的一般特征外,女犯还有多愁善感、喜怒无常、心胸狭窄的特点。她们入狱后带来的连锁反应多,婚姻、子女、家庭方面的顾虑多,心理压力很大,因而改造的难度大。
女犯王某,捕前系中学教师,因包庇其子抢劫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入监后,王某拒不认罪,认为自己进监狱丧失了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从而产生悲观失望的心理。四大队管教干部们为防止其恶劣情绪的产生和蔓延,针对王某虚荣心强,好面子的性格,结合其过分溺爱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事实,抓住法院驳回申诉的时机,不厌其烦地给她讲清什么是对孩子的害和爱,鼓励其正视荣与辱。最后,王某痛哭流涕地表示要接受教育,争取早日获得新生。
女犯中已婚者占有很大比重。她们大多感情脆弱。每逢“六一”儿童节前夕,管教干部们就鼓励她们写一封家信,向子女介绍自己的状况,沟通感情。由于抓住了时机,不但把已婚女犯的改造积极性调动起来,未婚女犯也加入了这一活动。她们纷纷向父母、兄弟、姐妹汇报改造表现和思想,又从亲人回信中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和鼓励。
“三八”节也是女犯的一个重要节日。这一天,管教干部们公布了受到减刑奖励者的名单,同时还对一些表现好的犯人假释和放假,允许女犯回家过妇女节。
在四大队的二十多名女警中,夫妇俩同在劳改系统工作的有十二人,孩子在学或学龄前的有十二人,家中老人卧床不起的有四人。在犯人面前,她们像父母、医生、老师,而在亲人中,她们却没能更好地尽到为妻、为母的责任。副大队长王素的丈夫也在劳改系统。夫妇工作忙起来就跟本顾不上家。孩子还小,一人扔在家里老不放心。四年前,夫妇俩“为了孩子不寂寞”,也“为了孩子的安全”,给八岁的儿子买了一只小狗喂养。如今,这只小狗仍在陪伴着孩子度过父母不在身边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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