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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界也要警钟长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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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13
第2版(综合)
专栏:

  新闻界也要警钟长鸣
本报评论员
原北京市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总裁沈太福非法集资活动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用行贿手段收买了少数新闻记者,使他们为之涂脂抹粉、出谋划策、鸣锣开道、推波助澜。否则,在短短的时间内,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人上当、那么巨额的资金被聚敛呢?今天本报刊登的孙树兴犯有受贿罪和行贿罪,蔡原江犯有受贿罪,因而被判刑的报道,从一个侧面披露了长城公司非法集资活动的教训,很值得新闻工作者警觉和深思。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种经济实体注意借重新闻媒介、利用新闻媒介,是很自然的。新闻工作者也应当积极地面向经济、面向市场、面向企业,为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但是一定要遵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把新闻和广告严格区分开,绝不能搞“有偿新闻”,绝不能谁给钱就为谁吹喇叭、抬轿子,甚至笔下生花、隐恶扬善、无限夸大、蒙骗视听。否则,就背离了新闻必须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败坏了党所领导的新闻事业的声誉,也会扰乱经济秩序,妨碍社会稳定。遗憾的是,近些年来,有个别新闻工作者经不起拜金主义思想的侵蚀,见利忘义,做了社会上某些经济犯罪分子的俘虏,跌入了罪恶的泥淖。
自去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以来,新闻界反腐倡廉工作被郑重地提上议事日程。各新闻单位把禁止“有偿新闻”作为职业道德建设的突出内容来抓,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对新闻工作者加强教育、加强约束、加强检查,广大新闻工作者也注意严格自律。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反腐败是长期的任务,反对“有偿新闻”也是长期的任务。我们不可对前一段取得的成绩估计过高,不可对今后斗争的艰巨性估计过低,不可有一丝一毫的松劲情绪。要做到警钟长鸣,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一尘不染、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在沈太福非法集资活动中,本报极个别记者也做了与职业道德相背离、为国法所不容的事。教训是极为沉痛的。本报编委会已经作出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规定,对本报同仁严格要求,并在报上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各界人士加强监督。我们愿同各兄弟单位的同志们一道,为加强新闻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而继续努力。
记者同志们,让我们从孙树兴、蔡原江的前车之鉴吸取深刻教训,永远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永远牢记自己光荣神圣的职责,用好自己手中的笔、话筒和摄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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