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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以和谈趋势不应逆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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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14
第6版(国际)
专栏:述评

  巴以和谈趋势不应逆转
本报记者刘水明
对于中东地区来说,4月13日本该是个不寻常的日子。根据巴以达成的原则声明规定,以色列在这一天应完成从加沙和杰里科撤军,巴勒斯坦自治机构正式全面运作。然而,整整7个月过去了,撤军仅是“纸上谈兵”。巴以和平犹如严冬刚逝的初春,乍暖还寒。
在巴以3月31日签署希布伦安全安排协议后,巴以会谈重新启动。本月初,以方加紧撤军准备,巴方部分警察业已集结待命。有迹象表明,巴以双方很有可能在12日签署最后协议。为了及时报道以军撤离和巴警察进驻这一历史性场面,开罗许多外国记者迫不及待地申请了以色列签证,有的甚至捷足先登早已赶到加沙和杰里科。孰料,巴以会谈临近规定期限的最后时刻,在“以色列撤军时间”、“巴警察编制和进驻”问题上又“卡壳”了。第一轮会谈于6日无果而终,10日复会,巴方重申恪守13日这一期限的重要性,哪怕它不是结束撤军,只是撤军的开始也好。令人遗憾的是,12日会谈结束,巴以会谈还是没有达成最后协议。不过这轮会谈解决了巴警察问题,并在释放被关押巴人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此外,双方民事委员会在环保、石油开采、文物发掘等问题上取得共识;双方经济委员会在巴黎第七轮会谈上,也就工业、农业和能源问题达成一致。
从表面上看,巴以会谈似乎只剩下最后一道难题,即确定以色列撤军期限。可事情比人们想象的要艰难得多。据透露,以色列拒绝在经济关系、法律托管、城建规划和水资源分配4个问题解决以前宣布撤军日期。
在经济方面,双方对关税和货币等问题仍存有分歧,特别是以色列最近以“安全”为由关闭被占领土,解雇巴勒斯坦工人的举措,不仅意味着要取消巴以之间未来的经济合作,而且断了数十万巴勒斯坦人的生计。这将成为巴以之间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
在法律方面,以色列坚持对巴自治法庭的判决有最终否决权,未来自治区的法律只对巴人起作用,非巴人则只受以色列法律管束。巴方认为以方的立场违背原则声明精神,不能接受。
在城建规划方面,未来巴自治政府要修建房屋或其他工程,而以方坚持不允许建造能俯瞰以色列兵营的建筑物。也就是说,以色列仍然对自治区内事务拥有发言权。
水源问题与以色列的生存和巴解的立足关系极大。约旦河西岸的水源已列入以色列的“战略资源”,并置于其严密的军事控制之下。以方要求巴方在水资源分配问题上作让步,以照顾犹太定居点的利益。这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除了上述分歧外,巴以还需要在通道安全、巴警和以军共同巡逻、难民回归、全部释放被关押巴人以及杰里科面积等问题上达成一致。
然而,巴以和谈发展到今天这样的形势,实在来之不易,其势已不可逆转。巴以和平一波三折,是由中东矛盾的复杂性所决定的。即使谈判桌上的分歧和问题全部解决了,谁也无法担保实施原则声明中不会发生意外。但人们仍期待巴以会谈能迅速攻克难关,取得成功。(本报开罗4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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