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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纪检机关提高办案质量效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五一”起施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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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16
第1版(要闻)
专栏:

  保证纪检机关提高办案质量效率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五一”起施行
本报北京四月十五日讯记者尹品端、陈维伟报道:由中央纪委第六十五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五月一日起施行。这是记者从今天中纪委、监察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这个《条例》是中纪委在一九八八年制定下发试行的有关条例的基础上,反复征求了各地区、各部门在试行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以党的十四大修改通过的党章为依据,经过反复修改、审议而制定的。《条例》共有七章、五十条,约六千三百字。
中纪委新闻发言人范新德指出,《条例》的修改和颁布,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条规建设的一件大事。这个《条例》,将从程序上有力地保证党的纪检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使之能及时、准确、有效地惩处违纪行为,从而有力地支持和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对于进一步强化纪检机关的职能,更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也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使纪检机关通过执纪办案,有力地维护党的章程的权威性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党的纪检机关办理违纪案件所需要的程序性条规有了一个比较完备的体系,这个体系的建立,使纪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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