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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宠的黄土地——农村土地抛荒现象透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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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1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失宠的黄土地
——农村土地抛荒现象透视
据了解,我县近几年农村被弃耕、抛荒的土地越来越多。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
种粮收入减少
眼下种田,比较效益差,弄不好无利可图,甚至赔本。
化肥、农药、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最近几年持续上涨。以化肥为例,1993年春节前每吨尿素一般在800元左右,到秋季种麦时已涨到1100元。按此计算,过去每亩小麦需投资75元,而现在则要89元。一位农民给我们算了一笔帐:1993年他家8亩小麦共打粮食2000公斤,平均亩产250公斤。按当时小麦最高价每公斤0.5元计算,每亩产值是125元,除去机耕费、抗旱费、化肥、农药、种子等成本,每亩收入是36元,再扣除每亩均27元的各项提留,1亩地一年到头只收益9元钱。正常年景种田效益尚且如此,稍遇自然灾害,农民的收入状况更可想而知。
更令农民失望的是,粮食价格放开后,国家规定的粮食保护价各地根本没有执行,粮食部门只按每50公斤24.50元的价格收购合同订购内的粮食,而合同外的议价粮食每50公斤只有17至18元。
我县农村流传着这样一段顺口溜:辛辛苦苦干一年,只赚吃粮还亏钱;吃亏吃苦白挨累,不如退田讨清闲。
负担有增无减
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可有些地方农民的负担依然沉重。农民负担项目多达30多项,除国家规定的农业税、屠宰税、农林特产税外,还有村组干部工资、军烈属五保户优待金、教师补助费、民兵训练费、互助救济金、计划生育附加费、乡村公路集资、牲畜防疫费等。有些地方虽然项目减少,而总额却有增加。据对我县6个乡12个村的调查,1993年县里下达到乡的人均提留只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但乡到村、村到组、组到户层层加码,高的已近15%。常桥村某村民组1992年人均提留140公斤小麦,1993年不但提留小麦长了15公斤,秋季每人又收取40元油料任务款,全年提留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5%。
另外,不少地方农民年积累工、义务工多达30至40个劳动日,甚至更多,而且往往是以资代劳或自备费用,一年没个百儿八十元就过不了关。
青壮年外出多
改革的大气候,宽松的外部环境,为劳务输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农民从不自觉到自觉地运用经济规律,开始学着“什么赚钱干什么,怎样赚钱怎样干”。外出打工,每年可挣两三千元,而在家种地,辛苦劳累不说,除了吃的没得花的,有些甚至连吃饭都成问题。如此巨大的反差,怎能不使农民怦然心动?于是,他们老带新、亲串邻,成群结队,走出家园,下广东、奔福建、走江浙、闯上海。我们县素有人口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之称,每年外出打工人数都在10万以上,占全县人口的1/10,其中大部分是青壮年劳力。这些人在外面干几年后,尝到了闯世界的甜头,就不再留恋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土地,而是携家带口到外面安营扎寨,把责任田无偿转包给亲友或干脆弃之不管、任其荒芜。
缺少流转机制
目前,耕地承包形式基本上还是大包干初期定下来的,即在生产队的范围内,按人口或按人口劳动力平均承包耕地,按田亩数承担各项经济负担,基本上没有承包手续或手续不健全,土地的流转和管理缺乏依据和保障。随着人口、劳力的自然变化和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地矛盾和负担不均现象越来越突出,以致造成“有人无田种、有田无人种”的问题。据统计,我县因承包户无力耕种导致抛荒的约占抛荒土地总数的1/3。孟村农民孟超“大包干”时家中有6口人,承包了10亩责任田。这几年,父母先后去世,孩子还小,他和妻子忙不过来,责任田只好广种薄收、粗放经营。1992年他向村里提出退一部分责任田,但村干部说土地承包15年不变,上级没有新的精神不能动。孟超一气之下,将每亩地一年倒贴20元转包给亲戚耕种,自己携妻带子到郑州打工去了。不少农民反映,“大包干”时想方设法多分地、分好地,没想这地现在倒成了负担,扔都扔不掉。
农田抛荒是农民在权衡了各种利益关系之后作出的抉择,它反映了农民面对尚不完善的市场环境和尚无法协调运行的市场机制的消极与无奈。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也是社会分工进一步专业化的要求。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要让农民从种田中得到甜头外,建立一个完备、有法律保障、各方均有利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已刻不容缓!
河南新蔡县李建华王志远吴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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