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7阅读
  • 0回复

北京一轻告诉了我们什么——北京一轻总公司综合配套改革系列报道(五)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17
第2版(经济)
专栏:迈向现代企业制度

  北京一轻告诉了我们什么
——北京一轻总公司综合配套改革系列报道(五)
本报记者莫新元吴长生朱剑红
近一个时期,北京一轻总公司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搞活国有资产的经验,在社会上引起了普遍的关注。一位南方城市的领导发出“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感慨,大有相见恨晚之意。在国家体改委最近召开的北京一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交流会上,一位代表用八个字,表达了当时的感受:“小小火柴(指火柴厂迁厂的例子),照亮一片”。
我们为北京一轻的改革能获得如此强烈的反响而由衷地高兴,因为我们在采访北京一轻改革的过程中,确实也有这种清风扑面的同感。然而,眼看到学习北京一轻改革逐渐在社会上热起来,我们也不无担心——担心学习“走了板儿”,热了不该热的地方。
帮助读者正确地理解和把握典型,这是我们的愿望,也是我们的责任。
北京一轻的改革,着眼点不是搞活企业,而是搞活资产;所以,它把以往的改革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它标志着企业改革新阶段的大幕已经拉开
“如果我是老板,我现在要考虑的是如何盘活整个资产,而不是救活每一个企业。”在一次座谈会上,国家体改委分配司副司长周大力说:“国有企业三个1/3的状况怎么改变?把力气花在救活每一个生产企业上,结果是大家都不死不活。资产必须是流动的,这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企业必须有生有死,在结构、布局的调整中实现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国有资产,这盘棋才能活起来。”
从着眼于搞活企业,到着眼于搞活资产,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也是一轻改革的不同凡响之处。当然,这并不是说搞活企业不重要了。搞活企业是基础,企业不活,资产焉得活?而搞活资产则是目的,为了这个目的,一些企业该活,就应该让它活得更痛快;一些企业该死,就索性让它“潇洒死一回”。
“搞活资产不同于搞活企业,”国家体改委分配司司长李元说:“首先,搞活企业往往只是给予一次性推动,或政策,或资金,或技术,能管个三年五年就不错了。而搞活资产则需要一个长期有效的机制,这种机制的形成,必须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其次,搞活资产必须要综合配套改革。如北京一轻的改革,为了解决资金来源和富余人员分流两大难题,必须涉及到土地使用制度、人事劳动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及社会保障制度等各项制度的改革。其三,既是综合配套改革,就需要有一个新的角色来承担。要有人既能对国有资产负责,又能将注入的国有资产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去放开手脚地经营,使其保值增值。而这种新角色的取得,必须通过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
北京市体改委副主任白金荣说:“现行的企业制度,既不适应市场经济对企业的要求——成为‘四自’的竞争主体;又不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资产流动,资源优化配置。我们以往的企业改革,总是在生产关系上做文章。而北京一轻改革的普遍意义,就在于他们探索出一条搞活国有经济的新路子——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把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工业布局调整、旧城改造及土地资源开发等,同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做到了调整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统一,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改革与发展的统一。”
北京一轻由管产品、管企业转变为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从这时起“一轻”就失去了原来的含义,与“益青”、“发展”等一样,成为一个拥有几十亿元资产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名号”。
如果你同意上述看法,是否能接受我们的如下判断: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我国的企业改革跨入了一个新阶段。经过前一段时间的紧锣密鼓,这个新阶段的大幕已经拉开,正戏已经开场。
北京一轻能够进行盘活国有资产的经营活动,得益于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通过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北京一轻获得了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身份,从而可以做单个生产企业不能做、政府部门不该做的事情
尽管现在对北京一轻的综合配套改革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我们认为它的脉络还是十分清晰的:企业深化改革和发展生产力的结合点是盘活资产;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盘活资产应该以企业行为为主;必须改革现行的企业制度,否则产权关系不明确,企业难当此任。
北京一轻总公司董事长崔治安对改革思路的形成作了一番回顾,他说:“我们的改革新探索始于1991年,真正形成一套思路,是在1992年小平同志发表南方谈话之后。‘三个有利于’对我们的启发很大,成为我们深化改革的思想武器。我们对自己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觉察到我们当时的处境很困难。一轻的产品主要是生活消费品,谁都能干,而且面对合资企业、乡镇企业、开放地区的优惠政策,以及走私货的冲击,我们毫无优势可言。出路在哪里?我们总结了我们自己的一些企业改革的经验,思路渐渐清晰起来。玻璃三厂过去消耗大,产品档次低;搬到大兴县后,搞成了合资企业,引进了先进技术,生产高档玻璃制品,每吨价格由1200元上升到8000元。还有照明器材厂,多年亏损,后腾出一个分厂大楼来搞商业,不但消化了100多富余人员,一年还收入300万元。黄金地段发展第三产业最上算,这笔帐谁都算得过来。退二进三,退四进二,就是在这个基础上提出来的。”
“目前国有企业普遍有三难:资金紧,人员多,资产盘不活。”崔治安说:“从一轻的实际看,这三难之中,最后一难是个扣,解开了这个扣,其他就好办多了——资产盘活了,就会有钱,就能创造许多新的就业岗位来分流富余人员。如何解开这个扣呢?必须要有资产经营权。资产经营权给谁好呢?给某个生产企业?以一轻系统所面临的困境,给任何一个生产企业也无济于事。给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又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怎么办?只有改变自己,担起这个担子。”
“产权关系不明晰,是国有企业搞不好的根本原因。”李元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以往的改革曾经提出两权分离——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这对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起了很大作用。但是,国家是所有者,企业是经营者,仍然是政企难分。问题的关键在于,要给所有者在企业中找到适当的位置。北京一轻通过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取得了所有者代表的身份,说明了政资分开是政企分开的重要条件。”
搞活资产,必须要确立产权主体。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权归国家,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那么,谁来代表国家行使资产所有权、对国家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呢?北京一轻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路。
北京一轻的改革,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北京一轻的改革,是从自己的实际中走出来的;学习北京一轻,也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
北京一轻改革的成功,有两个直接原因:国有资产经营权和土地资源开发权。但这两条并不能与改革产权制度、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画等号。
北京一轻在改革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由一个担负行业管理职责的“四不象”变成了一个经营国有资产的企业性公司。“我们是不是也能对号入座?”这也许是一些行政主管部门最为直接的联想。
在谈及这个问题时,李元说:“这个新角色定位定在哪里,应该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和生产力的特点。例如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如果定在比原来的专业主管部门更高的层次,管理跨度就太大了。如果在小城市,由一两个公司承担或许就比较合适一些。定到单个生产企业也是一种思路,就要看这个企业有多大的规模和能力了。在北京一轻系统,如果定位在某个生产企业,企业或许能活起来,但对盘活整个系统国有资产的作用就要大大地打折扣了。”
“更为重要的是,”李元强调说:“选择一个‘新角色’的承担者,必须要考虑其素质和能力,包括改革意识、综合能力和经营能力等。北京一轻的领导,在授权经营之前就进行了大量的改革尝试,在困难的条件下不断地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和宝贵的经验。所以,如果要对号入座的话,应该首先在这些方面对号入座,很好地向他们学习。”
北京一轻的同志一谈起他们的改革,总忘不了提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国家体改委的指导。的确,北京一轻的改革是超前的,正因为其超前,一些做法与现行的某些制度、政策并不完全符合。北京市委、市政府从大胆试验的角度给北京一轻吃了“小灶”。例如系统内房地产综合开发权就是特批的。
据北京市体改委的同志介绍,土地是国有资产。土地使用是有偿的,而且是有期限的。土地管理责任由政府的专门部门承担,由地方政府具体操作,收取的税费用于城市建设。北京一轻改变土地用途,按规定应该收回土地,重新申请、审批,并按规定交纳一应税、费。在这方面一轻是没有例外的。但市政府对搬迁企业实行了一些较宽松的政策和灵活的做法,如土地出让金可以分期交纳,可以部分作为国家再投资返还企业等。北京火柴厂原占用的土地,在再开发时,就是折为4700万股,以国家股的形式进入“鸿运”公司的。现在这部分国有资产已增值两倍了。由此,北京一轻的改革获得了必要的手段和启动资金。所以,从这个意义讲,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尝试,可以说是利在一轻,功在市政府。而这也正是北京市提出的“以改革支持改革”的具体行动。
李元认为,北京市围绕北京一轻所进行的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没有改变土地归国家所有的性质。与某些地方利用土地吸引外资的种种优惠、让利做法相比,更为规范。北京市的做法好就好在把土地资产的价值显化出来了,防止了土地资产的流失。但是,土地使用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要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改革必须循序渐进,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优化配置资源,不能光是盯着土地,还应该包括管理、技术、设备、人才以及各生产要素组合方式等。在北京,由于级差地租的存在,土地资源显得十分重要。在其他地方就未必如此。北京一轻的改革,是从自己的实际中走出来的;学习北京一轻,也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