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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施公务员过渡培训 今后合格者方能上岗任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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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1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天津实施公务员过渡培训
 今后合格者方能上岗任职
本报讯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最近天津市人事局开始在全市开展公务员共修课培训,并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必须参加培训,学习成绩将作为其能否进入公务员队伍的考核内容之一。
这次过渡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转变思想观念、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和行政效率为目标,在年内政府系统所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参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宏观经济管理”、“行政管理”、“行政法”和“公务员制度基本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培训,使现有人员丰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改善原有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达到国家公务员任职的要求。
天津市还规定,凡新录用人员和拟晋升领导职务的人员,都须分别接受初级培训和晋升资格培训,培训合格者方能上岗、任职。
(蔡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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