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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县合作开发山场资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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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17
第4版(要闻)
专栏:

  昌平县合作开发山场资源
本报讯北京市昌平县实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开发山场资源。
旅游胜地昌平县有宜林荒山、荒坡、荒沟、荒滩七百多平方公里。这个县制订优惠政策,签订合同、限期绿化。经绿化的山场享有继承权和转让权。允许林场所有单位与合作伙伴,以合作、合资、独资方式开发森林旅游资源,恢复历史古迹、再造人文景观及配套服务设施。
(冯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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