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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震惊德国的经济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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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17
第7版(国际)
专栏:经济札记

  一起震惊德国的经济案件
本报记者黄晴刘华新
本月12日,一宗震惊德国的经济大案传开:德国最大的房地产公司之一的老板欠款数十亿马克而逃,使与该公司业务有关的数十家德国银行和更多的德国公司面临难以挽回的损失。
这家公司的全称是于尔根·施奈德博士地产与财产管理股份公司,注册股金为1000万马克,施奈德本人持有其中的绝大部分股份,股金为996万马克。据报道,施奈德在德国有约80处房地产生意,过去几年里从约50家德国银行贷款,仅在德国最大的银行——德意志银行贷款金额即超过10亿马克。施奈德以高价买进房产和地皮,经过整修或建设后期图以高价售出,但由于房地产价格下跌,亏本越来越多,终于无法支撑。施奈德几天前称因病需要休息,携妻子出逃。几天后,该公司宣布申请破产。
施奈德留下的债务目前还难以准确统计,但据报道,他欠各大银行的贷款为50亿马克,加上拖欠建筑材料供应公司和建筑承包商的款项,估计达到90亿马克。约50家银行的代表14日开会商讨对策,贷款最多的德意志银行于同日以“骗取贷款”的罪名对施奈德提出指控。地方检察院已受理此案,开始侦查。与此同时,要求赔偿的建筑材料公司和建筑承包商越来越多。
受此案影响最大的很可能不是银行。因为银行与施奈德签订的合同、贷款都有房地产抵押担保。而施奈德公司目前所属的房地产虽难以估计,但据推测可能达到40亿马克。加之目前的破产法和贷款担保法规定,贷款部门在企业破产时有优先获得被抵押品的权利。因此,舆论认为,许多与施奈德公司签约的供货商和承包公司才是此案最大的受害者。这些公司财力有限,遇到上百万马克的亏空就可能遭灭顶之灾。德国总理科尔已呼吁与此案有关的银行对这些受害中小公司“承担责任”。联邦政府经济部已成立特别机构,协调处理此案。《法兰克福汇报》和《南德意志报》发表评论,敦促加速修改现有的破产法,以保护中小企业作为债权人在类似情况下免遭破产。
施奈德何以轻易获得巨额贷款?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是,他往往以修复历史性建筑、修建福利住房,甚至创建环保基金会等项目为名,迷惑贷款部门,使它们更多地考虑社会效益,而忽略了经济上的可行性,而且,越是大公司,越容易瞒天过海。
至于从房地产的投资角度来看,许多投资商早已看到德国统一后房地产价格猛涨的同时孕育着危机。1991至1992年期间,德国许多城市的房地产价格翻番,达到高峰,但此后经济衰退愈来愈严重,企业普遍裁员,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房地产购买大户也不断缩减行政人员,并且这两年的房地产过热,供过于求,价格必然大跌。舆论认为,由于德国经济尚未走出衰退,因而短期内各房地产公司都在不同程度地被市场萎缩这一问题所困扰。施奈德一案不过是目前德国经济不景气的一种反映。
(本报波恩4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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