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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的科技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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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18
第7版(国际)
专栏:布鲁塞尔通讯

  欧共体的科技政策
本报记者张宝祥
3月下旬,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就欧共体的《第四个科技发展和研究框架计划》(1994—1998)的财政预算问题达成一致,同意为该计划拨款130亿欧洲货币单位,从而为欧共体今后的科技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这是欧共体为在科技领域追赶美国、日本和振兴欧洲经济而制定的行动计划。它具有内容全面、措施具体、重点突击、目标明确的特点。
首先是确定优先和重点发展的项目。计划规定,欧共体今后5年将优先发展信息、通信、遥感、能源和工业技术,力图通过开发新产品和革新生产程序来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和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信息、通信和遥感技术是欧共体科技政策的重点。为保证这一重点领域的研究与开发,欧共体计划投入30多亿欧洲货币单位的研究经费。
其次是加强对环境保护、生物医学、人体健康、交通运输和建筑等领域的研究。为了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该计划在环境保护方面,将致力于减少工业、交通、旅游和城市化造成的污染,同时还要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以及海洋对气候的变化起着关键作用的研究。在人体健康方面,主要是加强对癌症和艾滋病的预防和治疗的研究,这是当今对人类威胁最大的两种疾病。
为实现上述目标,欧共体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首先,强调科研工作应逐步实现一体化,地区、国家和欧共体之间应加强协调与合作,避免大型研究计划和项目之间出现重复和浪费。其次,每个科研领域都应集中力量,攻克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关键项目,力戒不分轻重缓急和项目大小,在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上搞平均分配。同时,要重视对科研成果的普及和推广,包括中小企业,应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成产品,推向市场。此外,还要重视教育,加强科研和教育、培训之间的联系,努力培养出更多的、高水平的科技人才。
计划要求加强同世界各国的合作,既要加强同美、日等科技强国的合作,也要加强同中、东欧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合作。这些合作不仅可使欧共体能及时获取世界最新的高科技信息,促进科技发展,同时还会对欧共体工业的竞争能力及其在世界上的战略地位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这项计划尚需经过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正式批准后方可付诸实施。此间舆论认为,由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已在计划总预算这一关键问题上取得一致,估计年内可以完成对该计划的批准程序。鉴于欧共体在信息技术和生物工程等高技术领域同美、日的差距较大,而且科研经费和科研人员也没有美国和日本多,加之目前欧共体各成员国对一些重点科研项目的落实尚存有分歧,因此要实现其“振兴经济、增强竞争力和增加就业”的目标并非易事。
(本报布鲁塞尔4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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