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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裁决变成一纸空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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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1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不能让裁决变成一纸空文
人民法院关于经济纠纷的一些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迟迟不能执行或仅是部分执行的问题,需要引起各地高度重视。
在市场经济中,法律手段是管理、协调经济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由于它具备有法可依的可操作性、执法必严的强制性和违法必究的惩罚性,其作用是经济、行政等手段不可替代的。在扩大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建设步伐的实践中,我们强调要以法治国、全民要树立法制意识,就是通过法律来协调、解决社会中的矛盾。既然法人、合伙人、公民等在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后,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又进行了公正的裁决,就要认真执行、兑现裁决。如果裁决变成一纸空文,给人造成打官司也没有用的印象,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法律的尊严和国家的权威,而且还会诱发出各种社会不安定因素。
其实,解决法院裁决执行难的问题也不十分难。首先是人民法院要有信心,要在执行工作中学会执行、善于执行。从多年的裁决执行实践和今后的诉讼趋势看,经济纠纷案件将会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是裁决执行必定是一个突出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为了解决好执行难问题,各级政府要支持法院的工作,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特别要帮助他们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创造一个良好执行环境。诉讼各方必须严格执法,凡视法律为儿戏者,必须承担违法所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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