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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荣丰公司女工待遇问题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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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1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函照登

  关于荣丰公司女工待遇问题的调查
你报4月2日五版刊登题为《荣峰(原稿如此。实际应为“丰”。——编者)公司女工在受“罪”》的读者来信后,我市市委、市政府领导都很重视,责成我局就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荣丰服装有限公司在曹县招收的57名合同工中,年龄最小为17周岁,没有读者来信中说的15岁的女工。合同工到公司后,前3个月为学徒期,每人月工资150元,另加15元生活补贴,3个月后,实行计件工资制,每名女工工资平均300元左右,最高达500元。所以,读者来信中说“每人每月工资150元”,那是这批合同工学徒期内的待遇。公司老板、翻译、技术人员和女工的住宿条件一样,读者来信中说“老板因怕冷,躲到威海丽园去”,与实际情况不符。宿舍是1990年盖的,门窗齐全。冬季,公司给女工宿舍中配备了火炉、水壶等取暖烧水设备,还为女工购买了人造毛皮、棉鞋等,不存在女工住四下透风的工棚的问题。
荣丰公司主要产品是领带,工序是剪、裁、缝、熨,没有读者来信中说的繁重的活。公司每天的主食是米饭、馒头、面条,并配以荤素菜肴等副食,每逢过年过节公司还免费集体就餐。
山东荣成市乡镇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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