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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出通知推动乡镇企业产权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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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21
第2版(农村经济)
专栏:

  农业部发出通知
推动乡镇企业产权改革
本报讯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增强乡镇企业的生机与活力,最近,农业部提出了《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意见》。
《意见》在肯定我国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独具特色的经营机制的同时,指出乡镇企业在经营机制和企业制度上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露出来,主要是产权责任不明确;政企职责不清楚,乡村行政领导随意干预企业的行为时有发生,职工主人翁意识淡薄,企业凝聚力不强;部分农民联户(合作)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的法律地位和经济性质没有确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等。
《意见》提出的目标是:通过改革,使各种生产要素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不同所有制之间自由流动和优化组合;使各种经营方式得到完善和发展;使企业真正成为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意见》要求各地要不断丰富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形式和内容。并提出现阶段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1)具有一定规模、效益较好的企业,改建成股份合作制企业;(2)以股份合作制形式组建新企业;(3)规模较大,效益较好,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组建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4)以优势产业、名牌产品和骨干企业为龙头,组建企业集团;(5)对小型、微利、亏损企业实行兼并、租赁、拍卖和风险抵押承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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