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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护华侨、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全国侨联法顾委赢得赞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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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2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依法维护华侨、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全国侨联法顾委赢得赞誉
本报讯记者傅旭报道:全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自一九八二年成立以来,在为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参与侨务立法,维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国内外侨界的赞誉。
为了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调动全国各地侨界的力量,及时有效地为维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服务,法顾委督促和协助全国各地侨联成立法律机构。据统计,目前已有广东省、广州市、上海市、湖北省等十九个省市的侨联设立了法律机构。
在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期间,法顾委不仅自始至终派员参加讨论,还在全国人大侨委召集的征求意见会议上,在讨论国务院法制局的讨论稿时,积极发表意见,有的已被立法部门采纳。
法顾委对疑难案件都是尽力帮助,精心指导。承办人员除因案情需要以法顾委的名义向有关部门发出信函反映外,还根据各委员的特点和专业特长或登门请教,要求指导,或请求疏通渠道,向司法部门反映情况和意见,促进案件的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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