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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平谷、通县等县合作社 违反商品流转规律无理限制基层社进货 全国合作总社发出通报要求各地检查纠正类似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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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9-25
第2版()
专栏:

河北省平谷、通县等县合作社
违反商品流转规律无理限制基层社进货
全国合作总社发出通报要求各地检查纠正类似情况
河北省通县专区参加北京区合作社业务组织会议的三十多个基层合作社的代表,在一次座谈会上反映:通县专区某些县社违反商品正常流转规律,在进货方面对基层社加以限制。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为此发出通报,要求各地注意检查纠正类似现象。
据通县专区基层合作社代表反映,该专区有的县社不注意减低商品流转费用,无理限制基层社进货。如平谷县合作社联合社供应基层社的红糖,每斤四千二百元,基层社零售每斤要四千六百元,当地私商零售红糖每斤三千八百元,基层社的红糖卖不出去。但县百货公司红糖批发价仅二千九百元,并且对合作社有九七折优待(虽然糖种不同,质量并不次)。该县五区合作社直接从百货公司进货,把零售价降低到三千六百元。县合作社联合社知道后,竟不准该区合作社继续从百货公司进货,并补抽了百分之一的手续费。又如通县二区合作社就近向香河县小手工业者订购了一批鞋面布,每匹八万元,县社说这是“跑私商”,要由县社统办;统办后每匹价格提高到十万零一百元。良乡县窦店基层社向北京的通县专区合作社货栈直接进货,县社竟要抽取百分之一的手续费。该县社规定:基层社由国营公司进货必须经过县社介绍,由公司代县社扣百分之零点五的手续费;凡是县社有的货,虽然价格比国营公司高,基层社也必须从县社进货,否则就不给开介绍信。同时该县社和国营公司订有合同,基层社不拿介绍信到国营公司买货,公司也代县社扣手续费。
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的通报中称:平谷、通县、良乡等县社上述做法,违反商品正常流转规律,人为地增高了商品成本,限制了合作社贸易业务的扩展,从而压抑了基层社独立经营的积极性,削弱了它们和投机商人斗争的力量,最后必然会脱离广大社员群众。自从全国合作总社指示各地加强秋季供应业务以后,有些地区注意纠正了“违反商品正常流转规律,对基层社限制过严”等不合理的做法,但有不少地区还没有认真贯彻这一精神。通县专区基层合作社代表反映的情况,在某些地区也同样存在。各地合作社应检查纠正这类不合理的现象,帮助基层社改善经营条件,改善他们和县社的关系,从而发挥他们经营的积极性。
(全国合作总社供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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