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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镕基代总理主持原则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补充规定(草案)国务院召开第十八次常务会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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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23
第1版(要闻)
专栏:

  朱镕基代总理主持原则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补充规定(草案)
国务院召开第十八次常务会议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国务院代总理朱镕基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补充规定(草案)。
会议讨论认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自1987年1月1日实施以来,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治安方面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做出补充规定,十分必要。
会议原则通过的补充规定(草案),经修改后,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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