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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揭露美方破坏解释工作的阴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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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9-25
第4版()
专栏:

新华社记者揭露美方破坏解释工作的阴谋
【新华社开城二十四日电】本社特派记者吴敏报道:美方破坏朝中方面对战俘进行解释工作的重大阴谋,现在已经彻底暴露。
美方对战俘进行解释工作的遣返组司令汉布伦在二十一日写信给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对解释工作提出所谓建议。汉布伦这封信,从头到尾贯穿着一个阴谋,这就是:破坏朝鲜停战协定及“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使朝中方面对战俘的解释工作根本无法进行。
汉布伦建议:每一次的解释必须在拘留一方的代表到场时进行。国民党匪帮的通讯社已经暗示美方企图利用这一点,故意不派代表出席,使解释工作无法进行。
汉布伦建议:在进行解释时,战俘有回答问题或“保持沉默”的权利。解释工作必须只限于“对询问提出解释”。在解释时绝对“不能发问”。询问战俘的名字、住址或社会地位等问题“完全不在解释人员的权限之内”。很明显,按照汉布伦的建议,如果战俘不提出询问,解释人员就不能进行解释。这样就必然只能发生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混在战俘中间的特务根本不许战俘说话,另一种情况是特务冒充战俘提出诬蔑性的所谓“询问”。这样,美方特务可以大胆冒充战俘来接受解释,以便进行捣乱。而且,如果解释代表绝对“不能发问”,那末战俘的所谓“回答问题”的权利是根本不存在的,剩下来的只有所谓“保持沉默”的权利,这实际上就是不许战俘表示他们要求遣返的愿望,使他们继续受特务的控制而终于被强迫扣留。国民党匪帮的通讯社已经透露,国民党特务将强迫战俘在接受解释时,除了说要到台湾去以外,不许说旁的话。美方的这个建议根本违反了职权范围第八款的规定。这一款规定的解释和访问,当然就包括了战俘与解释代表之间的交谈。其目的是使战俘知道他们有回家过和平生活的完全自由,不许有这种交谈就是对于职权范围粗暴的破坏,就是要强迫扣留战俘,使之不能回家过和平生活。
汉布伦还建议,为了保证不发生所谓“威胁、强迫或伪装的侮辱行为”,原拘留一方的代表有权代表战俘使解释中断。美方的这个建议违反了职权范围第七、八两款的规定,而粗暴地要求直接破坏解释工作,企图削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权力。美方的用意是准备万一在美方作了种种限制,战俘却仍然要表示遣返的愿望时,美方代表就可以当面诬赖说发生“威胁、强迫或伪装的侮辱行为”而破坏解释,从而达到强迫扣留战俘的目的。汉布伦企图使人相信美方代表有权代表战俘,这真是荒谬绝伦。美方凭什么有权利代表战俘?难道因为他们对战俘进行了强迫“甄别”,在战俘身上强迫刺上侮辱他们人格的反动词句和花样,利用国民党和李承晚匪帮的特务分子对战俘施行了暗无天日的恐怖统治,所以他们就有权代表战俘吗?无数血腥的事实已经彻底揭穿了美方所谓“自愿遣返”的大骗局,这才迫使美方不得不同意将战俘移交给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由朝中方面进行解释,以使他们的遣返问题得到公正的解决。美方同意了这一点,就是自知理屈,承认他们无权代表战俘说话。可是,汉布伦现在却居然要求让美方代表有权代表战俘中断解释工作,这说明他害怕战俘表达真正愿望到了何等程度!按照汉布伦的逻辑,岂不是应该得出结论:解释工作完全不必对战俘进行,只要对所谓有权代表战俘的美方代表进行就可以了。这难道不是荒谬到了极点吗?
汉布伦还建议,解释工作可以在特别解释地区或在战俘所住的营房内进行。汉布伦在信中透露美方将继续破坏职权范围第三款,使其混在战俘中的美方特务,以武力威胁压制全部战俘,不许他们离开他们的营房或其他拘留地点去听解释,从而进一步阻挠他们遣返回家。汉布伦说,“如果产生了这种形势,那末,便有必要在战俘的营房或其他拘留地点向那些愿意听取解释的战俘进行解释。”汉布伦的这个建议,完全证实了突破美方特务控制归来的朝中被俘人员所报告的美方破坏解释工作的阴谋。这些被俘人员报告说,美方准备利用特务以武力强迫战俘拒绝离开营场去听解释。当集体解释工作进行时,这些特务将强迫战俘吹打乐器来进行扰乱,甚至用美方发给他们的刀子和旗杆来杀害朝中解释代表。美方阴谋在集体解释时由特务们完全控制战俘,使他们不敢表达他们的真正愿望。合众社记者米勒已经报道说,特务们“发誓说要杀死所有在共产党劝说下表示软弱的战俘同伴”。因此,汉布伦这个建议实际上就是要彻底破坏解释工作。美联社早已透露,特务分子将胁迫战俘“不出来听共产党解释人员向他们说的话。或者他们将坚持大伙人集体听解释,这样,解释人员要传达他们的意见就困难了”。美联社还透露,当朝中方面的解释工作开始时,“可能会发生流血的反抗事件”。
汉布伦还建议,战俘可以个别或集体拒绝接受解释。换句话说,美方要根本取消解释工作,彻底破坏职权范围第八款。美方现在正在利用特务恐吓战俘,不许他们接受解释。遣返归来的朝中被俘人员已经控诉了这一点。合众社记者约旦也报道说,美方破坏职权范围第三款,指使冒充战俘的特务“誓言要杀死任何即使只参加一个解释会议的战俘”。汉布伦显然是要把特务们的这个阴谋活动合法化,以便强迫扣留全体战俘。
十分明显,汉布伦的所谓建议,其目的就是要取消朝中方面对战俘进行解释的权利,剥夺战俘根据职权范围第一款应该行使的被遣返的权利并剥夺他们根据第八款接受解释的权利。朝鲜停战协定附件“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第八款规定,双方应派出代表,“向一切依附于该所属国家的战俘解释他们的权利,并通知他们任何有关他们回返家乡的事项,特别是他们有回家过和平生活的完全自由”。大家知道,停战协定中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美方硬说有大批朝中被俘人员“拒绝遣返”,而实际上,这完全是美方利用国民党和李承晚匪帮特务对战俘进行威胁恐吓的结果。为了维护每一个战俘的被遣返的权利,所以停战协定中规定解释代表向“一切”战俘进行解释。这就是说,解释代表必须向每一个战俘进行解释和访问。美方如果要想证明他们没有对战俘进行威胁和恐吓,证明战俘真的是如他们所宣传的“宁可自杀也不愿回家”,那末,他们就应该允许朝中方面向所有战俘进行解释。美方现在企图利用混在战俘中间的特务分子,用武力胁迫战俘拒绝接受解释,并且使战俘不能自由表达他们要求遣返的愿望,这说明美方是做贼心虚!
最足以表现美方丧尽廉耻作贼心虚的一点是:汉布伦竟在他的信中反对印度方面所设计的一个勉强可能使战俘行使其被遣返权利的办法。该办法主张在每次解释之后,战俘在离开解释地点时,得按照自己的选择,分别从三道出口出去。一道是愿意遣返者的出口,一道是未打定主意者的出口,再一道是不愿遣返者的出口。汉布伦竟批驳这个办法“不公平”!并胡说什么战俘已经“作了选择,如果由于解释的影响以及一时糊涂”而走出愿意遣返的出口,那末,这个手续就是违背停战协定。美方这个荒谬绝伦的主张违反了职权范围的主要条文第一款和第七款。职权范围第一款规定战俘“有机会行使其被遣返的权利”并规定为此而成立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第七款规定不得削弱该委员会行使其合法职务和责任的权力,而美方的主张则不仅违背这些条款,反而反咬印度的设计是违反协定。这证明美方极端害怕战俘会在比较不受威胁和压制的情况下走出愿意遣返者的出口。因为这样将使大批战俘较有机会实行被遣返的权利,从而彻底暴露美方强迫扣留战俘的种种恶毒残暴罪行。显然,如果战俘们不是在美方残暴绝伦的控制和压迫之下,度日如年地迫切希望得返祖国的话,美方是不必这样丑恶、这样无耻地来反对这个比较公平、比较符合于停战协定及“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的规定的。
汉布伦在他的信中还说,“如果战俘在九十天的解释期间自己不愿要求回到对方的控制区去,那末,作为一个单独的人看待,他将永远不能再成为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或它的附属机构的一个被考虑的对象。”汉布伦这个论点,首先就是违反停战协定的。朝鲜停战协定附件“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第十一款规定,在战俘移交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九十天之后,未行使遣返权利的战俘的处理问题应交由政治会议在三十天内设法解决。在此期间,战俘继续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任何战俘,凡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负责看管他们后的一百二十天内尚未行使其被遣返权利又未经政治会议为他们协议出任何其他处理办法者,应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宣布解除他们的战俘身分使之成为平民,然后根据各人的申请,其中凡有选择前往中立国者,应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和印度红十字会予以协助。这一工作应在三十天内完成……”根据这一款的规定,任何战俘在九十天解释期满以后的六十天之内,仍然是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或其附属机构的一个被考虑的对象,只要他提出要求遣返或要求到中立国去,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就有责任满足他的要求。
汉布伦所以要提出这个违反停战协定的论点,显然是因为害怕战俘在九十天之后仍然要求遣返,从而使汉布伦为了阻挠解释工作而精心布置的一套鬼把戏归于失败。
汉布伦的建议完全证实了:即使在战俘被移交给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以后,国民党和李承晚匪帮仍然在战俘中间实行着恐怖统治,肆无忌惮地恫吓着战俘。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这种情况的存在,显然破坏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第三款的规定。这一款规定:对不直接遣返战俘“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以阻挠或强使其遣返,不得允许以任何方式或为任何目的,对战俘人身施以暴力或侮辱其尊严或自尊。这一任务应交托于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现在有责任肃清混在战俘中间的一切特务分子,不许这种威胁和暴力行为继续存在,以便解释工作得以正常进行。汉布伦在他的信中居然还假惺惺地说,在拟订一切解释规则的时候,应当考虑到第三款中所规定这一主要原则,这种伪善的面目真是令人作呕!
汉布伦的所谓建议违反了“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几乎全部主要条文,实际上就是企图使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从维护战俘遣返权利的机构,一变而成为美方强迫扣留战俘的工具;同时它也就是要撕毁“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的战俘协议。这一切说明,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已经面临了一个严重的考验:为了使“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得以实施,为了使中立国能够自由地公正地行使职权,就只有拒绝汉布伦的这一切荒谬的建议,接受朝中方面的合理主张公正地维护和执行庄严的“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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