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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协会致函海基会就涉及两岸同胞生命财产损害事件阐述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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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24
第4版(要闻)
专栏:

  海协会致函海基会
就涉及两岸同胞生命财产损害事件阐述意见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今天致函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就涉及大陆同胞、台湾同胞生命财产损害事件交换意见。
函中说,4月12日,海协负责人即表示海协原则上同意在双方进行必要准备后,就近年两岸交往交流涉及大陆同胞、台湾同胞生命财产受到损害的事件交换意见。我会认为,当前双方应首先商定交换意见的议题和内容,再来考虑人员层级及时间、地点等问题。如果双方在议题和内容上无法达成共识,交换意见就无法找到共同点,这样的商谈不是两岸同胞所乐见的。
海协认为交换意见的内容应包括:⒈就两岸旅游交往问题,包括两岸同胞旅行中的安全问题交换意见。早在去年8月底两会落实汪辜会谈第一次工作性商谈中,海协即在“落实汪辜会谈有关协议商谈的时间表”中提出两会尽快就“加强两岸旅游交往问题”进行专题商谈,但至今并未得到海基会回应。⒉海协一贯主张全面落实《汪辜会谈共同协议》中规定的事务性和经济、科技议题商谈,多次向海基会建议及早开始“台商在大陆投资权益及相关问题”的商谈。我会认为,台商在大陆投资的人身财产安全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海基会认为需要,可以在商谈“台商在大陆投资权益及相关问题”中交换意见。⒊海协一再要求两会应就近年来台湾军方打死打伤大陆沿海渔民、造成严重生命财产损失问题进行协商。自海协成立以来,不断向海基会指明这一严重伤害两岸同胞感情、破坏两岸和谐气氛的不人道行为,期能引起台湾有关方面的重视,赔偿损失、追究责任、严惩凶手,并呼吁通过两会协商从根本上制止这一暴行。但至今也未得到海基会回应。
函中明确指出,上述涉及两岸同胞交往交流中的权益包括人身安全诸问题,之所以迟迟未能开始商谈,责任不在我会。
函中说,两会目前的联系与合作方式,应严格依照去年签署的《两会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千岛湖事件”发生以来,海协依据协议向海基会通报了情况,解释并回答海基会所提的若干问题与要求。而海基会却一再提出超出两会上述协议的要求,虽经海协提示,但海基会仍一再坚持,这是不尊重两会协议的做法。至盼两会的联系与合作能依照现有协议进行。
函中指出,就“千岛湖事件”而言,当务之急是依法查处案件。同时,海协为表示进一步的善意,已主动邀请海基会及有关专家来浙江,海协安排专家介绍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回答问题。如海基会愿意了解此案详情,又真正体谅罹难者家属之心情,何以又设置前提,令人难解。海协再次重申上述邀请,望海基会早日提出行期和名单。据有关方面告,现已将三名涉嫌犯罪分子逮捕,即将依司法程序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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