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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合资建厂名义从事唱片盗版活动一不法台商在沪被起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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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2-09
第4版(要闻)
专栏:

  利用合资建厂名义从事唱片盗版活动
一不法台商在沪被起诉
本报上海2月8日电记者萧关根报道: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受理国际唱片协会(东南亚)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状告台商许华乐非法翻录盗版该会会员公司激光唱片案。据称,这是发生在中国境内最大的唱片盗版案。
许华乐因从事唱片非法盗版活动,曾被台湾当局查获。1993年3月,许负案进入大陆,用合资建厂的名义在苏州、杭州大量复制侵权的CD唱片,达49个品种、共13.9万片。这些盗版CD唱片一小部分流入国内市场,绝大部分流入国际市场,使国际唱片协会会员直接经济损失达1390万港元,也严重损害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声誉。
上海舆论界十分关注这一案件,不仅因为它是我国首起CD盗版侵权案,还在于透过这件案子看到了国内激光唱片市场盗版泛滥的严重局面。据报道,全国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可翻录制作激光唱片的流水线共有4条,但实际翻录制作激光唱片的生产商有20家近30条流水线。一条流水线的年产量可达300万张。激光唱片生产线盲目上马,是造成大量盗版激光唱片充斥市场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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