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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明年召开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表彰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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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29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决定
明年召开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表彰会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为进一步调动全国人民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国务院决定于199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表彰全国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在改革和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国务院为此于今天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出通知。
国务院的通知说,这次大会将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3000名,表彰范围是:1989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工农业生产和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
通知说,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领导表彰大会的筹备工作。筹委会由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罗干担任主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丁华,人事部部长宋德福,劳动部部长李伯勇,国家经贸委主任王忠禹,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国家科委副主任朱丽兰,农业部部长刘江,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胡光宝,国务院副秘书长李树文担任副主任。筹委会下设办公室,国务院副秘书长李树文兼任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的通知指出,评选、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我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表彰大会的筹备工作。评选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要评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改革创新、事迹突出的先进人物。评选出的先进人物中妇女、少数民族应占一定比例。要通过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动员广大群众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努力工作,为夺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另悉,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已于4月27日下午举行第一次会议。筹委会主任罗干主持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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