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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家华致信全国民航空防安全会议指出坚持安全第一强化空防安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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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29
第4版(要闻)
专栏:

  邹家华致信全国民航空防安全会议指出
坚持安全第一强化空防安全
新华社福州四月二十八日电(记者孙杰)全国民航空防安全会议今天在这里召开。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致信会议全体代表,强调民航系统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空防安全工作。
邹家华在信中指出,民航空防安全对于维护国家声誉,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建设极为重要。今年以来,民航系统狠抓整顿,各方面工作都有较大起色。在加强空防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但不能有丝毫松懈。民航系统必须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民用航空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反劫机的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空防安全工作。
中国民航总局局长陈光毅在讲话中指出,确保安全是民航的首要任务。各级领导和所有从事空防安全的工作人员,都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强烈责任感做好空防工作。去年以来,民航总局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加强空防安全工作的规章、决定、指令和通告,加强了安全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增加空防人员、设施和设备,严格安检、加强防范,开展反劫机斗争,取得不少成效。
陈光毅说,全民航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空防工作各岗位要坚决按有关法规政令办事,严格把关。要在确保飞机和旅客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制止劫机事件的发生。对劫机犯和劫机未遂案犯,一律都要依法严惩。民航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一定要把保证空防安全和保证飞行安全摆在同等重要地位。
在谈到海峡两岸共同打击劫机犯罪,遣返大陆劫机犯时,陈光毅指出,非法劫持民航班机,给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这两年,我们采取一系列严密防范措施,制止劫机犯罪活动,并且要求台湾当局按照一九九○年九月“金门协议”,遣返大陆劫机犯。本着对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增进海峡两岸往来和经济交流合作的良好愿望出发,我们希望台湾当局积极配合,共同打击劫机犯罪。我们注意到目前台湾有关当局已表示对劫机犯“不实行政治庇护,将从重量刑”的承诺,注意到海协和海基会已经达成劫机犯原则上应一律遣返的共识,并达成遣返劫机犯协议体例的基本框架,感谢台湾各界人士一致要求尽快遣返大陆劫机犯的有力声援。我们相信,只要两岸有关方面携手合作,共同努力,坚决严厉地打击劫机犯罪活动,立即遣返劫机犯罪分子,就一定能够从根本上遏制劫机犯罪的发生,为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和飞行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安部部长助理李纪周要求全国公安系统把维护民航空防安全当作自己的一项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民航系统做好工作。民航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空防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
在今天的会议上,陈光毅还代表大陆航空界向二十六日因台湾“中华航空公司”一架客机在日本名古屋机场失事而遇难的台湾同胞、机上旅客和机组人员表示哀悼,并对他们的亲属表示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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