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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涉台公证精心服务两岸同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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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29
第10版(台港澳)
专栏:

  天津涉台公证精心服务两岸同胞
本报讯《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正式实施后,天津市公证机关积极为两岸同胞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已办理涉台公证事项近400件。
随着两岸人民交往的日益密切,诸如出生、死亡、学历、财产、婚姻及经济交往中的涉台公证业务与日俱增。过去,两岸间的公证业务要经过香港律师“中转”,费时费力,对当事人很不方便。《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的实施,结束了过去的做法。两岸公证业务的“接轨”,使两岸同胞因此受惠。去年9月底,天津塘沽区60多岁的李老太收到来自台湾的电报,其胞兄在台逝世,亲友们请她速赴台奔丧。但李老太自从与哥哥联系上后,多年来兄妹只是书信往来,哥哥去世后,在台的亲属均不认识她。李老太求助于公证机关,公证员受理她的申请后,经多方调查取证,认定李老太与死者确属兄妹关系。很快为她办理了公证,李老太如期赴台奔丧。
随着两岸经贸交往的增加,涉及经贸领域的公证业务在全部涉台公证业务中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前不久,坐落在天津市西青区的两家台资企业——天成制药有限公司和天佑医药化工制品有限公司,欲委托台北宜金贸易有限公司代理其在海外的产品销售业务,在办理委托之前,需要企业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对其企业资格、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药品检验报告书、医药主管部门批文、年度检验记录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等事项进行法律公证。公证员协会受理申请后,派出精通涉台业务的公证员迅速办理,很快办结。当事人对大陆公证机关的工作效率深表满意。(朱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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