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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我国商品信誉保障边贸健康发展内蒙古坚决制止假冒伪劣商品出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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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4-04-29
第2版(经济)
专栏:

  维护我国商品信誉保障边贸健康发展
内蒙古坚决制止假冒伪劣商品出境
本报讯内蒙古自治区商检局维护我国商品信誉,坚决制止假冒伪劣商品出境,促进边贸健康发展。
在边境贸易中,内蒙古商检局依照“客货分流”原则对旅贸商品实施全面检验管理。海关按规定对旅客携带物品的数量加以限制,由商检检查其质量,合格者加贴商检封识,海关凭封识放行。旅客携带物品超过限量部分,纳入正规贸易商品检验管理。对劳务输出、出国探亲、学习等人员携带的商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提前一天检验封识和口岸现场检验放行两种方法,不合格的商品不准携运出境。对出境人员通过国际联邮运送的货物,规定一律提前到商检办理检验,不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邮运。据不完全统计,从开展旅游携带商业性物品检验以来,满洲里、拉布大林、二连三个口岸商检局共检出假冒伪劣商品总值1000多万元,全部未予放行。
随着边贸的发展,俄罗斯、蒙古等国进入自治区境内的旅游经贸团组和商贩等越来越多,出境时携运的商品数量、货值亦十分可观。各口岸商检局规定由旅游部门或接待部门介绍他们到指定的商店或购物点购买商品,出境前由接待部门提前报验,检验合格后封识,海关凭商检封识放行。满洲里口岸旅游局还发放了俄语购物指南,要求俄方旅客购物时向卖主索要信誉卡,商检查验不合格时可持卡通过工商部门向卖主退货或赔偿损失。如果未发放购物指南,俄方旅客买上假冒伪劣商品时,则由旅游公司包赔损失。由于工作细致,外方人员主动配合查验。从去年8月开始对旅贸携运物品检验以来,满洲里、拉布大林两个口岸商检局共查出假冒伪劣商品110多万元,未准出境。(陈正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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